今年在搜狐新聞中曾經出現“深圳作秀大王請百余乞丐到餐館吃年飯并發紅包”這篇文章。看完文章后,我對于文章的標題將此類善舉定義為“做秀”很不以為然,甚至有點氣憤。
正如我們經常說起的:對于弱勢群體,我們應該多加以關注。乞丐在我們的城市里廣泛存在,有些乞丐是好吃懶做,一心想憑借乞討這樣的方式發家致富;但更多的是生活所迫,不得不背井離鄉,踏上遙遙無期的乞討之路。
反思我們現在的社會,競爭多末殘酷!前段時間北大學子武曉峰畢業沒有找到工作,不得不在家里賣糖葫蘆維持生計。盡管不少人對此類新聞感到是中國教育體制的失敗,教出了很多高分低能的學生。但在此我想說的是:這件事情充分的說明就業的壓力,每年那末多的畢業生,好的和不好的魚龍混珠。有關部門只管招生,收取學費,誰關心畢業后的就業問題?
那末多畢業生一時間都涌到招聘會上,招聘單位可以隨意壓價,盡可能降低工資;有關系的門子硬的都往政府走;實在不行的繼續深造,讀研讀博,弄到30好幾了還靠家里養活。請問這是正常現象嗎?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畢業生和乞丐有啥區別?有沒有飯吃不都靠別人的心情和一句話嗎?
話題扯得有點遠了,還是說說深圳請乞丐吃飯這件事情吧。
我們平常都說要捐款給受災群眾,給這個基金會,那個基金會。好像只有把錢給了基金會才算是善舉?大過年的看著乞丐可憐,不能回家過年,不能在過節的時候吃點好的,就是請他們吃頓好飯就成了做秀?沒有把錢捐給所謂的基金會(這些基金會財務狀況不透明一直是所有捐款人的心病)就是做秀?
古代很多被形容為為富不仁的地主、財主們,很多其實被稱為善人,他們不定時的給乞丐等窮人施粥等物品,而現在呢,不少富人們除了吃喝嫖賭、拉幫結派、拼命賺錢,還有幾人搞過善事?
要說真的做秀,我想起發生在我家鄉的一件真實的事情:某位領導頭一天在電視節目里給民工發放慰問品,第二天就有慰問品被回收的新聞!這才是做秀呀!
有些人自己什莫也不做,有什莫資格說別人作秀?
佩服那個請乞丐吃飯的名叫比特的人,你抽了不少真正作秀的人一記響亮的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