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當前我國對老人兒童醫療保障措施仍沒有制度安排,老人兒童看病報銷成為有待進一步探討的問題。據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一位負責同志介紹,目前山東省城鎮已經實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其覆蓋對象主要是處于青壯年期的在職從業人員,而對于沒有從業的家屬子女原來享有的醫療費用半勞保待遇的政策已日趨淡化。在當前形勢下,對這部分人群的基本醫療保障,實行什么樣的政策以及資金來源、保障水平等制度安排,還要有個逐步發展、逐步完善的過程。
由于商業保險公司趨利,市場上的醫療險種幾乎都將兒童和老人拒之門外。據一位保險業內人士透露,在目前的商業保險中,由于老人兒童發病率高、風險大、賠付率高等原因,都沒有獨立設置醫療險種。即使有些公司設立了,也只是在幼兒園、中小學內以團體險形式開展,不受理個人業務;或者是設置“1歲以上兒童”或“60歲以內”等苛刻的年齡、健康狀況等限制條件,通過提高商品價格讓參保人覺得“不劃算”。省城一家人保公司的產品說明顯示:如果單純以獲得基本醫療保障為目的,每年交1312元的保費,才能獲得最高1萬元的住院醫療費報銷額度,而且交費期為15年、20年、30年,將嬰幼兒和老人拒之門外,使對少兒開展的包括接受門診治療在內的基本醫療提供保障成為“空白”。
建立政府主導型的社會醫療保險,已經刻不容緩。為此,一些專家呼吁,拓寬基本醫療社會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將老人兒童納入城鎮醫保范圍,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轉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