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上游濫采砂,珍稀魚類沒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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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地跨四川、重慶、貴州和云南三省一市,涵蓋長江上游部分干流江段以及赤水河、岷江等一些長江支流和二級支流江段,面積達33174.2公頃,河流總長度為1162.7公里,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白鱘、達氏鱘,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胭脂魚及其他60多種長江特有魚類的共同棲息地。
然而,美麗的自然保護區,魚類的天然繁衍場所,卻面臨著港口碼頭建設、水利水電工程、沿岸經濟開發、航運建設、挖砂、污染、過度捕撈等各種各樣的災難和威脅,保護區的功能被削弱,珍稀水生生物的“家”已不再寧靜……5月9日上午,我們跟隨執法人員登上中國漁政205船,一路所見觸目驚心。
第一次執法
未經漁業部門批準就開展采砂活動的白先生成為第一位被詢問的對象。
“挖砂怎么會影響到魚兒的生長呢?我們一挖砂,魚兒都游開了啊。”白先生有點疑惑不解。
“魚兒游開了,就好比‘房子被拆’,沒‘家’了啊。以前,那是它們吃食產卵的地方,現在很有可能因為你們的所作所為,它難以再找到生存的‘家園’。”農業部漁政指揮中心水野處處長樊祥國解釋說。
一名執法人員還介紹說,一條功率幾千瓦的“吸砂王”采砂船,每次作業可在水底吸出一個60米寬的大坑,功率更大的可將水下深30米、直徑100米范圍內的砂石吸個精光。湖底的底泥和草場被大量吸走、清除,使魚類生活、產卵環境受到極大破壞。
白先生感嘆道:“有些漁民一網一網地打撈,甚至電撈、毒撈,另外還有工業污染,看到這些,我也很心疼。”
為什么挖砂業主“心疼”卻不“放手”?農業部漁政指揮中心副主任肖放告訴我們,巨大的經濟效益是非法采砂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保護意識淡薄也促成了采砂泛濫的格局。“空氣污染,森林沒了,缺水,大家都能有共識,但水中有沒有魚,少有人去管這個,因為它在水里是看不見的。尤其現在水產品養殖業發展很快,有些品種甚至供大于求,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更沒有人去關心水里的資源,導致魚兒產卵場的永久損失。”
政府公開招標,業主“合法”采砂
仰望砂堆穿行在“砂霧”中,中國漁政205船政委祝曉峰對我們說:“這簡直就是‘黃土高坡’。這樣采砂,魚兒的棲息地、產卵地都被破壞了。”
不過,在挖砂業主張老板看來,他已取得了采砂的“合法資質”,“最近生意不好做”才被迫讓砂石不斷堆積起來。“你看,這是長江河道采砂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個體工商登記證……我們是合法的。”他一邊說一邊向記者遞來大大小小各項證件。
我們在《長江河道采砂許可證》上看到,許可證的正文為:“根據《長江河道采砂許可管理條例》和《重慶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經審查,批準你(單位)的采砂申請。按許可規定采砂,由江津區水務局實施監督管理。特發此證。”“重慶市江津區水務局”和“重慶市水利局”兩個單位公章也印在許可證上。
據張老板介紹,2009年,重慶市江津區有關部門組織了采砂點的公開招投標活動,有幾十名競標者參加,他最后以中標價格90萬拿下了江津區楊柳磧的采砂權。像這樣公開招投標的采砂點在江津河段共有14個,每個點長達200米、500米、800米不等,“我中標價格不算高的,有的要花四五百萬。”
事實上,根據國家《自然保護區條例》的相關規定,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即使建,也必須有工程評價和生態補償機制,哪怕一個很小的工程,也要進行專業論證,對生態資源負責任。”肖放說。
這些采砂點有沒有經過專業“把關人”?重慶江津區河道和采砂管理站站長王大天介紹說,每個采砂點都是在征求了相關部門意見后,“才拉出來拍賣的”,包括區府辦、區委辦、法制辦等職能部門,“漁政部門的意見也聽取了,不過聲音比較弱……”但是否經過專業論證和環境評價,他表示并不知情。
發展和生態之間如何平衡?
目睹這觸目驚心的一切,樊祥國分外痛心,“短期獲利了,但從長遠發展來看,肯定是弊大于利,這等于是端了魚兒的‘家’啊!”他告訴我們,挖砂對水域生態環境的影響十分嚴重,它不僅使天然的魚類棲息場所發生變化,大量的捕撈漁場遭到蠶食,還將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影響魚類的產卵、索餌、育肥,破壞魚類的棲息環境和底棲生物的生存場所。
目前,“長江女神”白鱀豚已多面未見,面臨功能性滅絕;長江江豚數量急劇下降,現存數量僅為1997年2700頭的一半;“淡水魚之王”的白鱘,自2003年以來未見蹤跡;有“長江三鮮”美譽的鰣魚、刀魚和河鲀魚,境況也不容樂觀。長江鰣魚最高年產量曾達157萬公斤(1974年),由于洄游通道被切斷,產卵場遭到破壞,現早已絕跡;長江刀魚產量也急劇減少,上世紀70年代年最高產量為4000噸左右,近年來已經很難形成漁汛,市場價格居高不下;長江中久負盛名的“四大家魚”魚苗發生量急劇下降,由1950年至1960年的300多億尾降為目前的不足1億尾。長江水生生物鏈中各個物種的資源狀況已日趨惡化、生物多樣性指數持續下降,魚類資源全面衰退,發展趨勢令人擔憂。
另一方面,樊祥國也感到了深深的無奈:“我們調查的這些挖砂老板、企業都有政府發的采砂許可證,有的是水利部門發的,有的是地方政府招標的,所以從表面上看的確是‘合法’的,問題的源頭就在于一些地方政府經濟利益至上、環保意識不強。”
當然,地方政府一方也表示了自己的“難處”。四川瀘州市市長劉國強就坦言:“采砂,采出來可以賣錢,而且對于從業人員來說,他不干這個事可能就沒有飯吃,至少從某一個局部來講是這樣的。”
事實上,保護區管理機構目前地位也頗為尷尬。業內人士介紹說,目前,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所在地的三省一市及有關區、市、縣都設立了保護區管理機構,但除兩個縣級保護站外,其他管理機構全都是和現有的水產或漁政管理機構合署辦公,掛了牌,卻沒有專門編制、專門人員和專項經費。比如,重慶市江津區保護區管理處同時掛了六個單位的牌子,但單位內部沒有專管保護區的科室和人員。
同時,保護區的各管理機構都直接歸當地政府領導,毫無疑問,在項目監管上會有畏難情緒,對涉及保護區的違規項目不敢問,更不敢管,有的甚至庇護違規項目,管下不管上現象比較嚴重。
針對尷尬的執法現狀,肖放表示,未來將建立統一的管理機構,促進保護區的長效機制建設,加強日常監管。
“從長江漁業資源的保護和長江漁業的可持續發展來說,我們還將保持對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維持一種壓力,使我們的資源得到有效保護,使一些衰退的、瀕危的生物得到資源恢復。”農業部漁政指揮中心主任陳毅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