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收回”全城禁狗令
2011/08/05
廣東
“禁狗令”發布一周引來很多市民質疑 廣東江門市表示將改進犬類管理辦法———
昨日,廣東江門市政府新聞辦發布通報稱,愿意接受市民關于犬類管理的合理化建議,改進該市犬類管理辦法。而一周前的7月28日,江門市公安局等五部門曾下發的通告規定,江門市城區為犬類禁養區,禁養區內一律不準飼養各類犬只等,被認為實質上等同于“禁狗令”。隨后,該通告引發了諸多市民的質疑聲,甚至有網民發起了網絡簽名活動,希望盡快制止這一行動。
■由來:
江門發布“全城禁狗令”
7月28日,廣東江門市公安局、農業局、城市綜合管理局、工商局、衛生局5個部門聯合下發通告,其中的多條規定引來了諸多爭議,如“江門市城區(含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為犬類禁養區”,禁養區內一律不準飼養各類犬只(包括寵物犬);因特殊情況需要飼養犬只的,必須經公安部門批準,領取《犬類準養證》,到農牧部門對犬只進行免疫注射后方可圈(拴)養。
此外,《通告》還規定,自8月26日開始,該市犬類管理聯合執法人員將對在禁養區內的公共場所違規飼養的犬只予以統一收繳、捕殺。
■爭議:
“禁狗令”引發質疑
上述規定公布后,不少當地市民和媒體對此提出質疑,認為通告里的一些規定“粗暴得令人難以理解”。有市民對此解讀稱,通告表面上說是要提倡文明養犬,實質上是對城區里的狗趕盡殺絕。
在新浪微博上一項名為《江門禁狗令,請各位有人性的你們表態!》的網民投票中,參與投票的765名網民中的87% 選擇了“強烈反對”,而選擇“強烈贊成”的網民僅有2%。此外,還有一些網民發起網絡簽名活動抵制這一規定,并哀嘆要帶狗狗去外地避難。有網民認為,江門政府應承擔起相應的管理責任,而不應只是實施“禁狗令”這樣“一刀切”的做法。
不過,也有不少人贊成當地政府的“禁狗令”,認為江門“狗患成災”,噪音擾民、犬只傷人的現象已經很突出。在網絡論壇上,對“禁狗令”的實施持正反意見的雙方為此進行了激烈的爭論,互不相讓。
根據江門市政府新聞辦公布的數據,2010年江門市蓬江、江海、新會三區犬只傷人12014人。今年1-7月,江門市110報警臺共接報涉及犬只擾民的投訴電話4000多宗;12345政府服務熱線電話共受理涉及犬只的投訴電話800多宗,且投訴宗數逐月上升。此外,養犬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等問題較為普遍。有關調查表明,普遍存在的狗擾民傷人問題成為市民最不滿意的問題之一。
■轉折:
江門政府稱將接納民意
昨日,江門市政府新聞辦對此作出回應,稱江門市有關部門十分重視各界表達的意見和建議,決定接納當中的合理化建議,有效開展城市犬類規范管理。
江門市政府新聞辦發布的通告稱,將借鑒國內先行城市的經驗,補充完善管理辦法,加快制訂實施細則。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嚴禁攜帶狗只進入公園、廣場、街道、商業街區、學校、幼兒園、商場、酒店、車站、碼頭等市區公共場所;對在公共場所出現的犬只勸導送往農村養殖;規范養犬,減少擾民傷人事件發生。如犬只傷人,犬主要承擔被傷害人的全部醫藥費、營養費和誤工損失。咬死家畜、家禽的,犬主要負責賠償。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嚇他人以及違規養犬者報復檢舉人的,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昨日,作為該規定執法部門之一的江門公安局在微博上稱,狗有它存在的價值與意義,江門市公安局將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