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樂園何時不再響起槍聲
2011年09月20日
前不久,云南省西雙版納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4名老撾國邊民在我國自然保護區獵殺野生大象案進行了宣判。其中,主犯老黑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數罪合并后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另3名同案犯也分別被判處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和罰金。
案發:叢林發現兩頭野象遺骸
在我國境內,盜獵亞洲象最為猖獗的時期是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在其中的兩次大規模盜獵過程中,共有近30頭亞洲象被獵殺。近年,因加大打擊和普法教育力度,情況有所好轉。
2008年3月22日,我國邊民向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公安局勐臘派出所報案稱,尚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原始叢林中發現兩頭野象遺骸。
由于這一保護區屬于山區,人煙稀少,大山被茂密的熱帶叢林所覆蓋,地勢復雜,勐臘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后,在保護區南滿河岔河一帶多次搜尋,一直未果。直到2008年11月9日,民警才找到野象遺骸,經初步認定此野象遺骸系亞洲象遺骸。經過立案調查,殺害野象的并非是我國公民。
本案案發于2008年初,距被告人歸案有3年之久。2010年6月20日,當地群眾舉報,有老撾國邊民非法入境,身上可能帶有野生動物。接報后,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自然保護區分局勐臘派出所民警在前往壩臘村的途中當即設卡,在檢查一輛載有兩人的摩托車上當場查獲巨蜥活體1只和部分野生動物制品。
被查的一人叫老黑,自稱是老撾國南塔省南塔縣南勒邁村農民;另一人叫阿們,自稱是老撾國南塔省勐新縣回老邁村農民。據他們交代,在前一天入境賣了熊掌、熊膽,兩人分贓后,認為有利可圖,才再次入境販賣野生動物。
審查:案中案牽出殺象真相
經進一步審查,2010年6月18日,老黑、阿們等人攜帶一支沖鋒槍和一支銅炮槍非法入境至中國尚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狩獵。9時許,老黑發現一個熊窩內有兩只小黑熊,在接近時先朝向其沖來的大黑熊開槍射擊。大黑熊負傷離開后,老黑又用槍將兩只小黑熊獵殺。
隨后,老黑他們將獵殺的黑熊背回家分食熊肉,并取下8只熊掌和1個熊膽,另一熊膽因被槍打爛未獲取。
次日,經他們商議后,由阿們將8只熊掌和1個熊膽運至中國,作價150元賣給勐臘縣壩臘村村民差門后回國(2010年12月16日,差門因此被勐臘縣法院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此生效判決同時確認了阿們等人走私珍貴、瀕危動物制品罪的犯罪事實)。
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第三天一早,老黑攜帶巨蜥活體和野生動物制品,沿林區小路步行至勐臘縣勐滿鎮下田房村回勒箐非法入境,后乘坐阿們駕駛的摩托車再次前往壩臘村欲出售,當場被民警抓獲。
老黑、阿們供述了獵殺亞洲象的犯罪事實。
在被告人龍飄的帶領下,經過3個多小時的步行,辦案人員到了距中老邊界約4公里的地方。案件現場位于東經101度27.871、北緯21度16.875,現場周圍植被為熱帶季風常綠闊葉林,由于時間較長,野象骨骼已呈白骨化,部分骨骼上長有苔蘚。
在一號亞洲象死亡位置處散落有部分骸骨,其中有肩胛骨、腿骨,頭骨上顎的兩顆臼齒未被取走;二號亞洲象死亡位置位于一號亞洲象死亡位置東北面14米處。此位置處散落有部分骸骨,其中頭骨的右眉骨處有一疑似彈孔,用斧頭將頭骨劈開后,在砍碎的骨眉中找到并提取了一枚已生銹的軍用槍支彈頭。
經過進一步了解,案件現場屬于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境內的尚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此保護區始建于1980年,1988年升格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位于自治州最南端,總面積46.96萬畝,南端界線有22公里,與老撾南塔省邊境線相連。
中老邊境一線擁有豐富的熱帶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區自然地理環境優越、資源豐富,區內棲息著80多頭珍稀亞洲象,占我國亞洲象總量的40%,被稱為“亞洲象的故鄉”、“野生動物的樂園”。另外,還有印度野牛、印支虎、黑熊、鼷鹿、巨蜥等多種國家一級、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告破:4名同案犯被抓
老黑、阿們被抓后,2010年6月25日,同案人本賽為探虛實,以老黑親屬的身份到勐臘派出所探視老黑,被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歸案。
2010年6月26日,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自然保護區分局勐臘派出所民警在尚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當地人稱“大包包山”附近,又抓獲非法入境狩獵的龍飄,當場收繳銅炮槍一支及部分火藥。
經審查后證實,老黑、本賽、龍飄系自治州森林公安局2008年11月10日立案偵查的獵捕亞洲象案中鎖定的犯罪嫌疑人。
老黑、阿們于2010年6月22日被刑事拘留,本賽、龍飄分別于同年6月26日和28日被刑事拘留。此案4名犯罪嫌疑人在同年7月29日被逮捕。至此,獵殺野象案告破。
隨后,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11年4月7日,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向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老黑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珍貴動物罪。被告人本賽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告人龍飄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告人阿們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2011年6月9日,此案在勐臘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經審理庭審查明,2008年3月初,被告人老黑、本褰、龍飄和龍梭、門飄、張車(三人未歸案),攜帶兩支軍用槍支非法入境至中國尚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狩獵。次日早,老黑、龍梭二人持槍上山,其他人留在住地做飯。老黑順南滿河下至500米左右處發現野象腳印,便追蹤腳印至一片苦竹林地,發現有5頭野象在吃竹筍。老黑爬到樹上獵殺了兩頭亞洲象,其他野象聽到槍聲后逃走。
后龍飄、本賽、門飄、張車、龍梭聞訊來到老黑獵殺野象現場,準備砍取象牙,因所帶刀具太小而無法砍斷。6人商議后決定過幾天待野象尸體腐爛后再來取象牙。一天后,老黑、龍飄二人返回現場時發現,象牙已被他人取走。
經司法鑒定,被獵殺的兩頭野生動物系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亞洲象。
另查明,被老黑、阿們獵殺的黑熊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二人被收繳的巨蜥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龍飄被收繳銅炮槍一支及部分火藥。經鑒定,送檢的疑似槍支是槍支,具有殺傷力。
獵象案涉案的另外3人仍在境外未歸案。
宣判:主犯執行16年刑期
前不久,西雙版納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認為公訴機關指控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老黑開槍獵殺野生動物,起主要作用,屬主犯;被告人本賽、龍飄、阿們系從犯。對被告人老黑、龍飄、阿們應適用數罪并罰。四被告人在歸案后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我國《刑法》的規定做出判決:
被告人老黑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0萬元,犯走私珍貴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萬元,犯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被告人龍飄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萬元,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被告人本賽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刑滿釋放后驅逐出境;被告人阿們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3萬元,犯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查獲的銅炮槍一支,依法沒收。
警示: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無國界
打擊破壞自然資源犯罪不僅為了懲罰罪犯,更重要的是要通過刑罰處罰達到遏制和預防犯罪的目的。被告人受到應有的懲罰,仍然不能從根本上保護自然資源。為了保護珍稀野生動物資源,預防和嚴懲破壞熱帶雨林資源的不法分子,還得找尋他們共同的犯罪規律。
1997年~2003年,在尚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發現野生亞洲象的尸體有14具,占這一區域種群數量的20%左右,其中多為盜獵而致。從已破的案件來看,均存在相同的情節:被告人多為老撾籍邊民;作案工具為軍用槍支。
近年來,中方多部門在境內通過懲罰罪犯、開展科普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收繳槍支彈藥等一系列活動,有效遏制了境內邊民對自然資源的侵害。但對境外非法入境捕獵者而言,僅采用法律處罰的方式顯得太單一,效果不佳。
保護自然資源無國界,尚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辦過中老邊境村民亞洲象保護培訓班,以提高兩國邊民總體的環境意識。更可喜的是,中老兩國共同啟動了保護自然環境的一系列措施,如進行跨國聯合行動等,以有效打擊跨境違法犯罪,共同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