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稱吃魚翅不會成為鯊魚殺手
2011-12-13
香港海產進出口商會旗下的海洋資源可持續發展小組近日針對魚翅消費問題向媒體發布了不同時下社會輿論的觀點,認為魚翅消費并不會影響鯊魚種群生存,同時表示多個國家和地區下達的鯊魚“禁捕令”只是對海洋資源的一種浪費。
香港海產進出口商會總秘書林丁貴表示,社會輿論將鯊魚捕獵歸因于魚翅消費,并由此認為魚翅消費正在導致鯊魚滅絕,關于這一論調“不敢認同”。林丁貴說,在大量廣告的影響下,吃魚翅儼然成為了全民“公敵”,國外一些地區甚至通過了禁翅法案,這種行為實際有矯枉過正之嫌:
“漁業從業者非常痛恨個別非法捕獵者的偷獵行為,這些行為使守法漁民蒙羞。但是,目前社會上的一些宣傳卻嚴重夸大了這種現象,而且并非基于事實。這種歪曲的聲音對漁業從業者和魚翅消費者帶來了不合理的壓力,也缺乏必要的尊重。”他還表示,“當前的一些宣傳和禁翅法案,受到情緒化因素的鼓動,并沒有科學依據和邏輯支持,讓守法漁民蒙受損失。”在歷史上,有一種傳說認為魚翅來自于鄭和下西洋。他的船隊在海外發現被廢棄的鯊魚鰭,拿來煮食,后來逐漸演變成中國餐飲的一部分。林丁貴先生認為:“在東南亞和海外,魚翅已經是華人傳統餐飲的重要部分,深入千家萬戶,不應該被妖魔化。”
澳大利亞海洋生物學家Jenkins博士對林丁貴的這一論點表示了認同,作為擁有數十年海洋生物研究和國際合作經驗的他,更是認為一些非贏利組織通過編造數據、圖片和影像資料,試圖誤導公眾,而背后則有復雜的原因。他舉例說:“一些組織說捕獵鯊魚就是為了魚翅,而鯊魚可能因此成為第一批滅絕的海洋生物。而事實上。魚肉貿易才是鯊魚捕獵的主要目的,絕大多數鯊魚種群也遠遠沒有到達滅絕的程度,《公約》也沒有阻止其捕撈。”他認為多倫多地區的禁翅法案是對華商和華人的侵犯和誹謗,而一些組織向華人餐廳發出恐嚇信件,更涉嫌違法。
據國家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博士曾巖介紹,鯊魚是對軟骨魚類的統稱,是否將鯊魚列為瀕危,需要綜合考慮許多復雜的因素:“總體來說,如果一個生物種群恢復正常數量的能力遭到破壞,就有可能被列入瀕危。目前,針對400多種鯊魚,《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僅將一種鯊魚列入一級保護目錄,嚴格禁止貿易。另有三種列入二級保護目錄,在受監管的情況下仍然可以進行商業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