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18日 來源: 浙江在線
行為藝術的表現方式將以法律法規的形式進行規范。16日,北京市文化局局長降鞏民表示,百花齊放才有春色,但是這要有維護憲法嚴肅性和符合百姓的利益前提,能夠適合于大多數人的審美傳統習慣。降鞏民透露,出臺的有關規定將明確藝術品市場、尤其是美術品的界限和底線。(1月17日央視國際)
給行為藝術立規矩,大有必要。這幾年來,所謂的行為藝術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打著貌似前衛的幌子的“行為藝術”,九九歸一是以半裸甚至全裸示人。將脫光當藝術,有個人單脫的,有集體共脫的,反正是脫得一絲不掛——百姓譏諷說,一脫光就藝術,就叫“行為藝術”,那浴室澡堂豈不就是“藝術的殿堂”?坊間還有一句話,讓人一聽就再也不會忘記:如今最好混的行當就是搞藝術,最好混的職業就是做藝術家。這話確是一言中的。一絲不掛就叫藝術,把衣服統統脫光,連褲衩也不剩一條,難道還有誰不會?
盡管光了屁股的“行為藝術家”們口口聲聲宣稱自己的光屁股是對藝術創作的突破,但實際上他們也知道這話連鬼也不會相信。誰也不相信的事卻偏要做,說白了不過是以驚世駭俗的無恥之舉來嘩眾取寵。今天是一個機會無限的時代,又是一個急功近利的時代,對名利的強烈渴望,使一些人的心中涌動著莫名的焦慮和浮躁。耐不住寂寞卻又缺了真功夫,成名心切就幻想“出奇制勝”,用旁門左道來標新立異,以便吸引眼球。制造新聞使自己成為新聞人物,在這些人眼中,就是成名的捷徑。而光了屁股則是炮制新聞最好的材料。他們料到以光屁股示人,必會引來一片斥責,然而在他們眼里,這就叫“轟動效應”——他們要的就是這個東西。
現在是價值多元的時代,然而不論如何“多元”,有一個“元”總是至高無上的,要管著其他“元”的,這就是社會共同認可和遵循的道德標準和行為準則,也就是常說的公序良俗。在公序良俗的框架內,誰都可以擁有最大的自由,但這個自由決不能傷風敗俗,玷污世風人心。那些“行為藝術家”的行為不僅違背藝術規律,而且違背社會道德倫理原則,已經走到了挑戰人性、道德、法律的可怕邊緣。給“行為藝術”立規矩,給“行為藝術家”套上籠頭,此其時也。“一脫光就藝術”的“行為藝術”和“行為藝術家”不僅北京有,因此北京的舉措顯然更有了普遍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