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羅天柱
福建省福州市連日來持續高溫,不少人由于高溫引發疾病,有一名女工在工作中被熱死。這名女工在馬尾區一家工廠工作時突然昏倒,隨后被送到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急診室。醫生檢查發現,她的體溫高達41.6攝氏度。在約1小時后搶救無效死亡。(新華網7月6日)
女工在工作時被活活熱死,對于其家庭和親友來說,是個噩耗。而對于社會來說,它首先是警報——熱災警報,進而是警告,警告社會有關方面再不把熱災當災就要出大問題了。
長期以來,在我國社會救災部門的工作語言系統中,有震災、水災、旱災、雪災、蟲災等等災害名詞,但至今還沒有“熱災”一詞,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遺憾。全球氣候變暖,這已經不是一兩年的事了,按說社會有關方面尤其是救災部門早就應該把應對熱災納入工作重點了。可現在竟然出現了熱死人的事情。如果從積極的方面說,這起熱死女工的事件也許能振聾發聵,讓“熱災”成為一個災害名詞。
如果熱災能被正式確定為嚴重自然災害,首先各級立法機關應該加快針對熱災的避災、救災立法。倘若能夠通過國家法律或地方法規,禁止工作中的“戰高溫”、學習上的“斗酷暑”,就可以把針對熱災的避災、救災納入法制軌道。
同時,行政機關應該把針對熱災的避災、救災納入重要職責范圍。如果能在每年七月和八月把避高溫、躲酷暑作為人性化管理的重要內容,指令有關方面實時監測高溫天氣,充分做好避災、救災各項準備,提前作出應急預案,至少可以避免發生熱死人的事件。
針對熱災的避災救災,企業和具有企業性質的單位擔負著重要責任。有些老板一心為了賺錢,要求員工“戰高溫、斗酷暑”。按現在的眼光看問題,這是一種非人道管理,必須立即叫停。筆者不久前于所在城市親眼見到一幕:一家個體幼兒園,為了招攬“生意”,打著慶祝某節日的旗號,以“在陽光下幸福成長”為主題,舉辦幼兒廣場文藝演出,炎炎烈日之下近百名孩子忍受高溫之苦。在筆者看來,簡直是目不忍睹。類似的情形之所以不時出現,暴露了一些企業和具有企業性質的單位在經營管理中人性化元素嚴重缺失。這種情況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
對于個人來說,針對熱災的避災救災,必須強化生命第一、健康至上的理念,切勿為掙錢不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