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向瓜農收900元衛生費的現代聊齋、有要擦皮鞋的統一著裝的都市怪談、有要建設“無攤城市”的城市烏托邦……在過眼的新聞里總有一些人、一些物,因為這個城市的面子而呼吸艱難。“都4天了,到現在也沒有一人來看望,更別說給我們付醫藥費了。”昨天上午,在河南信陽平橋區人民醫院住院部三樓骨科,40歲的李玉梅哭著對記者說。李玉梅稱,幾天前,她丈夫王志在街上賣玉米時,被平橋區市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員打成肋骨骨折,經法醫鑒定為輕傷。打人者既未受到處理,也未給他們任何說法。(7月8日《大河報》)
誰會同情一筐鮮香玉米的命運呢?只因為,那一筐玉米“弄臟了地面”。那么,在城市里隨處可見的商場店家請了N流的所謂明星擺攤慶典,他們弄臟弄亂的在城管眼里估計就不叫“地面”了、或者不是“城市的地面”吧。很奇怪,玉米在城市的悲慘遭遇和西瓜在城市的頭破血流如此相似。其實也不奇怪,玉米和西瓜的出身決定了它們的命運。這些“弄臟了地面”的大抵都是些農民、下崗工人、苦命老人等弱勢群體,他們為了生存而“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掙一份血汗錢、卻不幸讓城市的面子很不高興,打傷農民的城管在暴力慣性思維里可能健忘了:飄搖的制度之上,還有不滅的人性。
那么,為何玉米在城市的命運如此不堪呢?首先,是可怕的“市容市貌階層決定論”。在封建時代開始的“街道整潔、樓面劃一、車水馬龍”的城市政績表象觀作祟下,好面子的城市政府必須默認支持一支“如虎似狼”的“能干隊伍”來清理門戶——這正是城管屢屢暴力執法而屢屢糾偏失敗的根源,于是城市管理者在否定既存、超越現存的過程中,可以置現實的民生狀況與人文取向于腦后,從極端走向極端,并沿著權力路徑而走向思維的偏執,把社會勝境理想化的歸置成“城市人自家的天堂”,所謂的落后與野蠻、問題與不堪,通通歸謬到那些“不入流又囿于自身素質”的底層或外來階層身上——在情感走向“上層化”的路上,玉米西瓜為代表的民生利益集團成了城市妝容上的一粒粒雀斑,或激光或冷凍,必“除之而后美”。
其次,是權力放大后的“執法惰性”。文明執法與野蠻執法的區別在于程序和手段,公正的程序才能帶來公正的結果。城管行政執法主體的資格含混曖昧至盡,高調的執法狂妄卻屢屢成焦點。邏輯而言,城管執法人員的權力邊界以及可采取的手段種類等,都不能逾越其應恪守的法理界限,但問題是,法規在賦予城管廣泛職責的同時,卻沒有設立相應的監督機制,導致管缺失下的權力異化成為常態,這是造成“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根源——即便從一般社會認識及法律常識的角度來判斷,“打砸搶”農民的手段怕也是很難理解怎么會用來對待“階級兄弟”的吧,別說是執法者,就是普通市民,打傷別人不聲不響,也很難合乎法制社會的邏輯。勸說也能讓城市干凈、砸了玉米也能讓城市干凈,從機會成本來看,后者效益震懾大、見效快、且成本為零,透過這個價值選擇,我們不難窺視城管執法的怪異背景。
在我去韓國旅游的時候,一直在為城市里隨處可見的小攤小販擔心,這些“大膽”的遍地開花的用我們術語講叫“占道經營”的能與這個干凈的城市相安無事嗎?城市很干凈,更離奇的是“竟然”沒看見一個城管;據說紐約市議會提出《人行道攤位修正法案》、要對一直允許的占道經營加以“有條件”限制時,紐約市長否決了提案,理由是將可能使一部分“新移民”、“小生意業者”的生存權利受到可想而知的損害……一個大叫“包容、人本”的和諧城市,為什么容不下一筐玉米的飄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