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濱海高新 時間: 2009-09-11 10:17:15
廣電出文整肅電視購物:各地衛視禁止晚上播放
國家廣電總局今天(10日)正式出臺《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并同步下發《廣電總局關于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管理的通知》,加強對電視購物行業的監管。新的管理辦法將從2010年1月1號起施行。2003年9月15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發布的《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廣電總局這一次把廣播購物和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的管理納入到《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中。而且據國家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介紹,在今天下發到各地廣電機構的一個配套通知里,已經明確把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作為廣告來管理,在時長、播出時段等方面做出了具體的規定。特別強調,專門的新聞頻道、國際頻道等和居家購物頻道不能播放電視購物短片廣告。
教育、少兒等專業頻道不能播出不適宜未成年人收看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上星頻道每天晚上6點到24點的時段內,不得播出電視購物廣告。在內容方面,除了再次明確,介紹藥品、性保健品和豐胸、減肥、增高等產品的廣告和節目嚴禁播出外,還嚴禁在廣告和節目中以虛構斷貨、搶貨、甩貨等情形夸大夸張的宣傳來推銷商品,誤導消費。
新規定還對在電視臺投放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的企業設定了準入門檻,要求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有固定經營場所,具有不少于100個座席的呼叫系統等等。
另外,新的政策特別強調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對所播出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進行審查,對居家購物節目(也就是購物頻道)內容負責。因審查把關不嚴,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據了解,有關承擔法律責任的提法這還是第一次。(中國廣播網記者趙明明)
廣電總局:不得在吃飯時間播惡心廣告
為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國家廣電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播出電視劇時,可以在每集(以45分鐘計)中插播2次商業廣告,每次時長不得超過1分30秒;播出商業廣告應當尊重公眾生活習慣,在6:30至7:30、11:30至12:30以及18:30至20:00的公眾用餐時間,不得播出治療皮膚病、痔瘡、腳氣、婦科、生殖泌尿系統等疾病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療和婦女衛生用品廣告。
廣電總局:電視劇插播廣告每次時長不得超1分30秒
據國家廣電總局網站消息,近日,為規范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秩序,促進廣播電視廣告業健康發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國家廣電總局出臺了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要求今后播出機構每套節目每小時商業廣告播出時長不得超過12分鐘,電視劇插播廣告每次時長不得超過1分30秒。
辦法規定,廣播電視廣告播出應當合理編排。其中,商業廣告應當控制總量、均衡配置。其中,廣播電視廣告播出不得影響廣播電視節目的完整性。除在節目自然段的間歇外,不得隨意插播廣告。
廣電總局:廣播電視禁播11類廣告 篡改成語被喊停
為了規范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秩序,促進廣播電視廣告業健康發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廣電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廣播電視廣告中將禁止出現故意使用錯別字或者篡改成語等內容,姓名解析、運程分析、緣份測試、交友聊天聲訊服務等7類廣告也被喊停。
《辦法》規定,廣播電視廣告是廣播電視節目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堅持正確導向,樹立良好文化品位,與廣播電視節目相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