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廣東省自7月1日部署開展“利劍行動”專項打擊行動以來,全省共出動林業執法人員6891人次,清查整治古玩城、花鳥市場、酒樓等場所12043處,收繳野生動物276948只、野生動物制品2412件,清繳捕鳥網1600多張,辦理野生動物案件211起,其中刑事案件46起,行政案件165起,涉案金額2776萬元,有效遏制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會議要求,各地要全面強化監管力度,全方位加強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要定期組織力量對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和候鳥越冬地、繁殖地、遷飛停歇地、遷飛通道等野生動物集群活動區域以及餐飲單位、花鳥市場、集貿市場、藥用野生動物原材料集散地、野生動物養殖場所的全方位巡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做到不留死角,消除監管盲區。廣州、佛山、東莞等珠三角地區要重點加大對集貿市場、餐飲單位非法經營野生動物行為的打擊力度,惠州、江門、陽江、茂名、湛江等沿海地區要重點管控在水庫、灘涂、紅樹林深處張網捕鳥,韶關、清遠等粵北山區要重點管控在自然保護區及其他深山密林開設探照燈,射殺候鳥。各地要切實依法用好禁獵期、禁獵區等管理措施,并根據本地區野生動物資源狀況,積極爭取政府及時劃定并公布禁獵期、禁獵區,有效地維護野生動物種群的安全。
會議要求,各地要推動落實層級責任制,建立部門協作機制、監督檢查機制、宣傳教育機制和獎懲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