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項規章中,有3項正式項目、5項預備項目。3項正式項目為制定項目,包括《山西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害補償辦法》、《山西省實施〈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辦法》、《山西省重大建設項目稽查辦法》。
5項預備項目中,包括《山西省重大活動檔案管理辦法》、《山西省汾河水庫飲用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補償辦法》、《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修訂)》、《山西省文物建筑構件保護管理辦法》、《山西省通訊設施建設和保護辦法》,其中制定4項、修訂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