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底,發改委頒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布適用全國碳市場的國家層面政策。Pleterski對此評價稱,“這是中國第一個關于國家排放交易體系的官方文件,表明了中國繼續推進全國排放交易的決心是堅定不移的。一旦這一體系得到實施,中國將運行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體系。”
歐盟和中國在2014年正式啟動了一項為期三年的節能減排合作項目,旨在通過歐盟的經驗幫助中國建立全國范圍的碳排放交易體系。該項目的指導委員會由歐盟和中國的政府官員組成。這一項目將促進雙方官員就碳排放問題進行定期研討。Pleterski此次來華也是為了進一步落實這個項目。她說,“歐盟希望在2016年之后也能跟中國保持在這一領域的合作。”
“歐盟對于與其他地區的碳排放體系進行合作一直保持開放的態度。目前,與瑞士碳排放體系的接軌已進行了很長時間的會談,相信很快就能啟動。” Pleterski表示,目前中歐還沒有對未來對接碳排放市場展開討論,但在中國啟動全國碳市場后,歐洲肯定愿意與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排放交易體系展開合作。
基于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十年的運行經驗,Pleterski認為,“碳排放交易是減少溫室氣體最有成本效益的方法,可以為中國的綠色增長戰略服務。”她強調,有效的碳市場可以作為傳動帶,將長期減排目標轉換為綠色科技的投資決策。
在進行全國范圍的碳市場建設時,Pleterski指出,中國應當特別注意透明度和可預測性兩個問題。
“透明度是一個運轉良好的排放系統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體系的信譽度、可接受性和有效性的關鍵。”她指出,只有讓企業對體系中的碳配額稀缺程度有清晰的概念,它們才會相信配額價格所發出的信號,從而做出正確的決策。
歐盟在這一點上是有過教訓的:2005年至2007年,當歐盟確定排放體系第一階段的排放總量后,歐盟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均未對體系中企業的排放量進行核查。碳價從2005年的8歐元一路攀升到2006年的近30歐元。之后,歐盟發布了排放量核查規定,碳價在三天內從30歐元下跌到12歐元。
Pleterski說,為了保證碳排放交易系統的可信性,需要建立一個監測、報告和核查機制(MRV)和一個杜絕欺詐的登記系統。
在擁有了足夠的透明度之后,Pleterski說,還應該建立一個監管框架實現市場發展的可預測性。“對于中國等增長強勁的市場來說,可預測性甚至更為重要,因為市場的新進入者需要了解經濟發展前景,才能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
盡管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十年前就開始運行,但直到2013年才開始大幅增加體系的可預測性。比如,每個成員國可以計算出下一年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排放總量,企業可以了解2020年前后將獲得多少配額、有多少配額將被拍賣等。
Pleterski強調,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建立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在一開始就盡善盡美。“一開始最好實施靈活而不是看似完美的監管措施,這些措施可以在系統運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最重要的是,在考慮到中國具體情況的同時,要把系統最基本的框架搭建好,讓價格機制發揮作用,推動整個節能減排產業的有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