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為進一步規范全縣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和經營利用活動,引導行業健康發展,沅陵縣林業局從4月下旬開始,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20天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清理整頓活動。該局對全縣25家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逐一進行清查,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對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單位和個人的養殖條件、技術能力、經費保障、規章制度、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責成整改,督促業主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完善應急預案,確保野生動物安全和公眾衛生安全。
對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和《經營利用核準證》后一年內未從事馴養繁殖、經營利用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相關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注銷其《馴養繁殖許可證》。同時,對存在違規經營野生動物,與觀眾近距離接觸、虐待性表演等馴養繁殖和經營利用單位和個人,責令其停止該類活動;排查非法馴養繁殖、經營利用和運輸各類保護物種的行為,并依法進行查處;對新建的還未辦證的馴養繁殖單位,限期辦證,逾期不辦證的,堅決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