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無意介入這場爭論,我的態(tài)度是“愛誰誰”。但看到5月24日《青年時報》上一則相關(guān)評論,卻又有說話的沖動——該評論是力主端午節(jié)姓“屈”而反對端午節(jié)姓“伍”的,并將屈原定位為“文化巨人”,而對伍子胥則一臉不屑——“伍子胥算哪門子文化名人,硬要說他也代表了某種文化的話,那就是復(fù)仇文化。可現(xiàn)代社會需要弘揚這種復(fù)仇文化嗎?我們正在建設(shè)的是和諧社會……”
只有“文化名人”、“文化巨人”才有被后人紀念的資格,“政治家、軍事家,一介赳赳武夫”“算哪門子文化名人”就沒有資格,在我看來,其實是等級觀念在作祟——這是道德及文化上的等級觀念;而且也不符事實,中國因紀念某一歷史人物而起源的節(jié)日眾多,這眾多歷史人物中并不全都是“文化名人”“文化巨人”啊,倒是有很多小人物,比伍子胥還要小。至于上述評論硬派伍子胥為“復(fù)仇文化”的代表,而且還與“和諧社會”生拉硬扯在一起,就不免讓筆者橫生出一點惡作劇的念頭——自殺文化,就有助于“和諧”嗎?
屈原的偉大,不在于他的自殺;硬派伍子胥為“復(fù)仇文化”的代表,則同樣是簡單與武斷的。而從中國傳統(tǒng)士大夫道德上考量,屈原的自殺與伍子胥的他殺,實有高下之別,屈原“投汨羅以死”分明是自絕于國君嘛,而伍子胥之被吳王冤殺,則是一種“愛國到底”的表現(xiàn)——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岳飛岳武穆不就是這樣一個“愛國到底”的人,而且也是“一介赳赳武夫”嗎?當(dāng)然這樣說也只是故意幽默一下,我想指出的一點是,“愛國”是一種“質(zhì)”而不是“量”,屈原是“愛國主義詩人”,伍子胥為何就不能是“愛國主義將領(lǐng)”呢?也許有人會說伍子胥分明是“賣國賊”、是“楚奸”——他是楚人,為了個人恩怨,竟帶著吳國軍隊去滅楚,這叫什么“愛國主義”!但春秋戰(zhàn)國時期,所謂“愛國”就是“忠君”,并沒有多少地域概念。有句出自《左傳》的名言——“良禽擇木而棲,良臣擇君而事”,說的就是當(dāng)時的一種狀況。伍子胥如此,屈原也是如此,他們的“愛國主義”都有其“歷史局限性”。
是的,“復(fù)仇文化”確實于“和諧社會”無益,但有一點應(yīng)該清楚,那就是“復(fù)仇”的“復(fù)”字,沒有“仇”,就沒有“復(fù)仇”,也就不可能有“復(fù)仇文化”的容身之地,這一點對于如何建立“和諧社會”倒有其不可忽視的價值。(杭州 虞 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