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上四處語病都沒發現
來源:新京報 2010-02-08 09:41
語言專家最近為第二代身份證挑出了四處語病:一是印有照片的一面有“公民身份”字樣,而另一面則印有“居民身份證”五個大字,表述前后不符,應為“公民身份”,或者反之;二是背面“公民身份號碼”表述不妥,應為“公民身份證號碼”;三是“出生”后面寫日期不規范,因為“出生”包含出生地和出生時間等要素;四是長期有效身份證上“有效期限”標注為從某年某月某日到長期,沒有“到長期”一說。(2月7日《重慶晚報》) 《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維護社會秩序”的功能。既然有如此高層級的立法規范,二代證為何出現嚴重的語病呢?這似乎只能解釋為,設計者的漢語水平不高,工作態度也太草率了。 除了上述頗為不堪的語病,二代身份證還被指存在著巨大的設計缺陷———將原本可以集中印在一面的居民身份信息(一代證就是這樣),分別印在了正面和背面。有人算過一筆賬:二代證復印時需要雙面復印,按年人均復印身份證5次、每頁平均0.4元估算,年人均多花復印費2元,再按照16歲以上人口約10億人,約1/10的人有復印需求計算,全國每年多支出復印費兩億元。 可以說,設計者只要多一點專業素養,多一些嚴謹認真的態度,設計和決策只要多幾道論證、審核和把關的程序,這些問題完全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