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裕淵牧師 摘自 『約拿的家』
傳福音最艱難的時代及地區當前的中國社會,對基督徒而言,實在是試煉之地。主托付給基督徒的使命就是要做他的見證,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將福音廣傳;但我們所處、所面對的中國社會,如果不能算是撒但最堅固的營壘,人心最剛硬的硬土,至少也是世上少見、傳福音最艱難的時代及地區之一了。
綜觀人類史,很少有一個時代、一個地區的百姓,像中國人那樣的短視、急功近利、自私、無情,很少有一個國家的人民,像中國民眾那樣缺乏共識、缺乏目標、缺乏凝聚力,這種現象之形成,有其歷史背景及環境因素,應當給予悲憫,無須苛責。但無論如何,“人心已經壞,變成路旁的地、土淺石頭地、荊棘地了”,這是個傳福音者必須面對的客觀事實。
更嚴重的是:有意向善的人們心里頭僅存的,尋求真理的一點意愿,卻都被佛教、印度教之類的“膺品”占據了。
各階層人士競相以學佛為尚,相形之下,基督福音的聲音被掩蓋到幾乎聽不見了。
天父在作什么?
全能的父 神難道打盹了嗎?還是我們的信仰出了什么問題?或是父 神正在這個時代、地區進行著什么計劃,而我們卻不知道?以上三個假設性問題,第一個假設當然不成立!而第二、第三個假設,卻是我們現在需要求問的──我認為:我們的信仰實在有更新、強化的必要;同時,我也相信:父 神也正在我們的環境中醞釀著一個奇妙的時代、歡呼收割的日子。他正在呼召一群收割的工人,要帶領他們進入豐收之季,迎接他的豐富。
然而,要進入享受豐收的基督門徒,卻須要在進入豐收之前,作一些收割的預備工作,特別是當我們看見佛教徒人數如此之多。我們實在應該接受足夠的裝備,預備好在收割季節到來之時,向佛教徒傳福音。
福音必須是福音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但若要用這個原則來尋求“向佛教徒傳福音”的策略,將會使這事奉難以普遍落實,也是大多數人無法企及的艱難工作。因為佛教的教義太多太復雜,就像一只七頭十角的排大怪獸一樣;要能說服各種各樣的佛教徒,其困難是可想而知的。
向佛教徒傳福音之前,首先應當確定兩件事。
第一、我們所信的,確實比他們所相信的更真實、更合于真理嗎?
如果我們傳福音的對象是一些心靈空虛,沒有先入為主宗教觀的人,你只需要把耶穌基督介紹給他,教導他禱告,他自己通常就會經歷到 神的真實。因此,對那樣的人,也許你不需要具備穩固的真理根基,甚至你不必確定“基督真理的唯一性”,也能把福音傳出去。
但佛教徒不一樣,他們多半已經接受了一套相當完整的信仰邏輯,甚至有一些佛教徒對于形而上的、生命的、靈界的事都已有了相當程度的經歷與知識,如果我們對所要傳的基督信仰沒有足夠的把握,不能以具體的條理邏輯向他們證實這是唯一的真理,勢必無法幫助他們棄假從真。因此,我們自己必須先有穩固的信仰,在道理、邏輯上確定“基督真理的唯一性”。
第二、我們必須確知“福音真是福音”,也就是說:這福音確實是他生命的必須、生活的幫助、生存的目的。如果福音只是另一套的信條,另一種的教義,那么他們又何必背棄所信的神明菩薩,來接受基督呢?因此,我們不只要領受救恩,更要認識福音的本質,了解福音的奧秘,才好成為福音的執事,“把 神的道理傳得全備”,才能讓誤入歧途的佛教徒迷途知返,蒙恩得福。
傳福音的四項裝備
向佛教徒傳福音必須要讓他們看見 神,認識 神。但我們的父乃是自隱的 神,并非如偶像那樣,讓人看得見,摸得著,要如何才能讓父 神的存在顯明出來,先決條件就是:我們自己必需先真實的經歷他、認識他,進而用生命來彰顯他。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有“以馬內利”── 神同在的明證,才可能真正而有效的讓人經由我們認識 神。
“以馬內利── 神同在”實質上是什么意義?會有什么現象?我們得從圣經來看看:父 神是以什么樣的形象來向世人顯現的,才能明白。
一、神是道
約一:1說:“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 道就是 神。”主耶穌乃是“道成了肉身,將 神表明出來”。而傳福音就是要“傳這〝道〞”。““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們所傳信的道。你若口里認耶穌為主,心里信 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羅十8/9)。
“道”是甚么?簡明的說:“道”就是“有條理、有體系的思想,發而成為有果效的行為準則”。而“神的 道”也可以定義為“ 神的想法、旨意及法則”。
我們若要彰顯 神,就必須在自己所信的真理上,理出一套完整而周延的“道”──道理、邏輯來,不僅要自己能明白,也要能有效的實行,更要能用言語(或其他資訊媒體)來傳遞,使福音對象能夠心悅誠服。
但是,有一點不能不說清楚的是:須知即或我們確實明白一切屬天的事,也有口才能講得讓聽者完全明白,事實上我們依然無法單單靠著“道理”,靠著辯論而使人悔改歸向主。
那么,怎樣才能使人信耶穌?基本上要認識兩點。第一:一個人能信與否,完全在乎發憐憫的、定意的 神,在乎父 神在萬世以前的預定,以及今生圣靈的選召(羅九11/18,弗一4/5,林前十二3)。嚴格說來,人在這件事上能做的不多,因此,若有人在你長期禱告,苦心服事之后,仍然不肯信主,你也不必太挫折,太自疚。
第二:若我們已經領受了主的命令,要我們去傳福音報喜信給人(尤其是佛教徒),則我們不僅要有“道”的傳遞,還要能彰顯 神另一面的榮形──神是靈。
二、神是靈
(約四:24)“ 神是靈,所以拜他的必須以心靈和誠實拜他!”,所以若要讓人認識這位“萬靈的父”,“以馬內利”的基督徒就必須讓自己成為 神的“靈”顯現的管道,必須有圣靈的恩膏,必須有屬靈的能力、福音大能的明證。
在這末后的世代,撒但正作困獸之斗,垂死的掙扎;靈界的權勢漸漸顯露于世上,當今之世,異教信仰(包括佛教的某些教門──如藏密)中靈異玄奇正大行其道,并且方興未艾。
可預見的將來,必會越來越猖獗盛行,直到主再來方歇。面對如此情勢,若沒有圣靈大能的明證,要那些曾經體驗過靈界權能的異教徒因著“道理”而轉向歸主,談何容易?
保羅說:“我所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圣靈和大能的明證。”這句話必將是這末后世代,基督徒向那些曾受過異教綑綁者傳福音時的情況說明。
已過的那些年間,;“道既不高,靈又不強”,自然不能吸引人。
我們不是單以那些時尚為宗為寶;但我們相信:當主復興他的作為之時,人們將會聽見真理的道,同時還能看見圣靈的大能。如何方能如此?須要有一群預備好了的人,獻身作為 神的器皿,成為福音大能顯出的管道。
三、神是光
約壹一:5說:“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太五:14/16:“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你們顯在這個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之道表明出來。”基督徒個人必須是“世上的光”,而教會(團契)就是把需許多光聚集在一起,使光發揮更大更強更有力功能的“金燈臺”。
基督徒若真的是“世上的光”,當人們遇上問題之時,應當會來就近這光。當臺海風云險惡,人心惶惶之時,他們會找基督徒來請問:中共到底會不會打過來?我們應當怎么辦?總統選舉時,人們會來問:應當選誰?為什么?
但我們在目前的環境中,所看見的不是這樣。相反的,人們一有事情,紛紛去向一些佛教領袖求教、就教。不只如此,更要命的是:常常有一些教會之間路線的爭議,有一些屬于個人性的迷信愚行,有一些未能應驗的所謂預言之類的事,被囫圇吞的歸在“基督教”的賬下,傳于世人耳目之中。
在此一情形之下,無怪乎社會大眾會覺得佛教是智慧信仰,而基督教反而被認為是迷信了。
因此,我們應當多多的就近主,向主求啟示──不只要知道永恒的盼望,還要了解主在今天所要做的事。要能在國家、社會面臨疑難困惑,落入黑暗之關鍵時刻,傳出具有引導作用、安定功能的智慧信息,“好像明光照耀”,使光“照在人前”。
四、神是愛
約壹四:8說:“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 神;因為 神就是愛。”16說:“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道就是 神”,“ 神是靈”“ 神是光”、經上都只說一次,而“ 神就是愛”卻說了兩次。主耶穌“道成了肉身”,親自降卑為人、受難釘十字架,正是為了要表顯出 神的代贖之愛、無限的愛。
“愛是最大的力量”,是神的最主要屬性。固然崇高的道,滿有能力的靈,或是智慧之光,都能吸引人來就近耶穌;但卻唯有真正的“愛”才能帶給人真正的感動,也能使人真正體認到基督的實際,進而得到基督的福音。
“愛”必須有行動,不能看見人們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因此,“致力于慈善事業,在各樣的事上流露愛與關懷”,這素來是圣徒在世上的徽號。但奇怪的是:在現今的中國,這個徽號幾乎是屬于佛教徒的。教會給人的感覺,就是努力的要拉人信耶穌。所辦的活動,百分之八十是所謂的“傳福音”。
相形之下,現在一些佛教的主流,卻更落實于服務、慈善的行動,我們實在不能不痛心檢討。
質實而論,基督徒所應彰明表顯的“愛”,是為罪人釘十字架的羔羊代贖之愛。這樣的愛,其層次,其感召力,并非佛所強調的“慈悲(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所能企及比擬的。
然而現今的教會中,真正能明白“基督教義的真諦乃是犧牲代贖之實踐”的基督徒,為數并不多;能身體力行去見證基督、活出基督的,當然就更少了,這是值得教會領袖們痛切去深思、去面對的問題。
以上所述,“傳福音的四項主要裝備──道、靈、光、愛”,說的就是“以馬內利的實際表顯”。我們所傳的福音是什么?難道不是要讓人認識真 神,得著 神兒子的生命嗎?若是,則我們除了把“ 神與人同在”的福音用生命、生活表顯出來之外,還能有別的方法嗎?而若基督徒能活出 神的榮形,顯出道、靈、光、愛,則福音的真光是無法掩藏,福音的大能是無法抵擋的。因此,要向佛教徒(向任何人都一樣)傳福音,重要的不是方法,而是生命,是 神兒子生命的顯出;事實上這也是唯一的方法。
向佛教徒傳福音的技巧我們并不是說:“向佛教徒傳福音”完全沒有其他問題值得探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當“生命的大原則”掌握住之后,技巧的優劣高下,就成為影響福音果效的關鍵問題了。事實上若不懂技巧,則在向異教徒傳福音時,往往會吃力而不討好,事倍而功不及半。反之亦然,若懂得技巧,善用技巧,當然就能事半功倍,結實累累了。
限于篇幅,筆者無法深入談此問題,只能將向佛教徒傳福音時,最需要注意的幾個技巧性問題,以綱目的方式表列出來,供大家做參考:
一、屬于“靈”的:思想要更新
首先要注意的是我們自己的觀念問題。
1.要以“愛”為動機,切勿把傳福音業績化。
2.要把佛教徒視為福音對象,而不是競爭對手,信仰對敵。
3.自己須要“真認識真理”(須知:不是宗教對立,而是真理顯出)。
4.須要〝顯出權能〞(道與靈,光與愛──講出道,顯出靈,發出光,流出愛)
二、屬于“魂”的:知識要裝備
要對佛教信仰深入了解,是吃力的事,最好讓專業的同工去負責。但若有心要成為主對佛教徒施恩典、施憐憫的管道,則幾項重要的相關知識,是不能不具備的,以作為退以防身,進以致勝的裝備。其中較重要的有以下幾點:
1.要認識佛教的可信處與不可信處。不能全盤予以否定,但要知其問題所在。例如:
a.經典的不定準(莫衷一是)
b.各宗派經典、教理之來源的謬誤
c.多元化信仰所構成的模糊性教義。
d.邏輯性的矛盾問題......等等
2.要認識基督與佛菩薩的不同3.要說得清“修行不能自救”的理論(簡明比喻即可)
三、屬于“體”的:交談要謹慎
與佛教徒個人談道時,宜謹言慎行,善用技巧。可提醒您注意的有以下幾點:
1.要尊重對方的真誠(勿陷于對立)。
2.要肯定對方的善行。
3.要了解對方的信仰內容。
4.要謙卑誠實(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5.用生命表達生命之道(不爭論)。
6.忍耐等候主的時候(不過度急切)。
7.長存信與盼望(常常在信心里宣告對方必定會接受福音)。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愿神大大使用我們,成為中國佛教徒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