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東西方的節日,我們會發現,西方人的節日多與自己的宗教信仰(如圣誕節)或人文歷史(如情人節)有關,而中國人的節日多與自然節律相關(如春節、中秋節)。
《爾雅·釋天》中說:“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載。”唐虞之時就是堯舜時期,先人們已發現時間如同車輪,更替輪換。而夏朝時,無限的時間被“切割”成四季,人們將四季作為一“歲”記時,商人敬鬼神,所以一歲一祭祀,祭祀與時間相關聯。周朝時中國農業社會文明業已形成,“年”與“禾”甚至與“牛”相關聯。有趣的是,當代中國人繼承了三五千年前的文化觀念,譬如我們說一年,也說一歲,還會用一載來形容。
中原文明一直沒有形成形而上的神靈,中國先人的信仰在生活當中,因為中國人是現世主義者。與西方文明相比,中國人信仰的對象沒有人的形象化。基督教形成了上帝這樣的人格神,上帝按照自己的樣子,造了人類,并讓自己唯一的一個兒子耶穌在人間受難,而中國人敬仰的是天與地,人們有時喊天喊地或祭天祭地,但沒有面對一個人格化形象化的神,天地之間的風雨神是龍,而真龍天子所指卻是皇帝。這樣,中國人的主流社會宗教附庸于一套權力體系。
中國人的二元信仰在史前就已形成。顓頊帝時,因百姓對天神敬祭處于無序混亂的狀態,所以規定民間社會不可以敬天神,祭祀天地神的使命由重與黎二人專門負責,而《山海經》記載,重與黎是顓頊帝的孫子。重、黎擔任的是祭司的重任。民間社會不能祭天地主神,也就不可能獲得神的保佑,帝王家族壟斷了天地間神圣的話語權。從某種意義上說,天意被帝王自己掌握了,民間社會只能聽命于帝王。從夏商周到清王朝,這種二元信仰一直沒有改變,現在北京的古建筑天壇與地壇,就是皇帝親自祭天地的設施,民間社會沒有祭祀權。
盡管祭祀天地的權力在帝王那里,巫祝一類的祭司卻在漢以后沒有了地位,儒家利用帝王對天地的敬畏,將天意與民意聯結起來,天意自我民意,天聽自我民聽,并通過自然災異現象來警示帝王,中國第一個下罪己詔的帝王就是漢文帝劉恒,地震與災荒都被視同帝王沒有盡心盡責于民。權力的神圣性與權力的責任,通過對天地的信仰維系在一起。權力集團如果一點信仰與敬畏都沒有,可能就成為無所顧忌的恐怖集團。
天地之神被統治者祭祀,民間社會只能祭祀與生活有關的“小神”,讓小神去天上通大神,譬如小年祭灶神,就是讓灶王爺吃香的喝甜的,年夜升天見天上玉皇大帝時,就會替自己家美言降福。不僅要祭神,還要驅魔,燃放鞭炮源于古代的燃燒竹筒,用于驅逐惡魔厲鬼。貼門神也是為自己家尋找守護神,這些古時有特色文化或生活涵義的行為,現在卻逐漸淡化了原義,成為生活的藝術化,或僅僅是傳統文化的符號。民間公共祭祀或供奉的對象,后來有佛教諸神道教神仙,以及民間信仰中的土地神、龍王與地方性的各種神靈。
國祭天地,朝廷皇帝要上對天地敬畏,下對庶民恩澤;家祭祖先,上對先人感恩,下對后代教誨。這其中都體現某種神圣的責任,也體現某種權力意志,中國古代社會為什么是超穩定的結構,在精神層面上是基于二元信仰,各負其責,各行使其權力意志,保持其精神的一致性與凝聚力。宗教的教堂是公共建筑,而中國人的教堂卻是家庭或宗族的祠堂。春節則是進行家族意識與道德禮教熏陶的重要時刻。無論是祭拜祖先還是禮拜長者,體現的都是人際關系,禮教關系,使個體在家族與社會關系中安身立命、承擔責任與義務,也分享榮耀。
春節的宗教精神在當代社會失卻了核心價值,天壇祭天與地壇祭地已成為北京的民間表演活動,主流社會不再敬畏天地,對天地也沒有神圣感了,民間社會里宗祠沒有了,只有一些對先人的紀念活動,它卻不再是禮教行為,而僅僅是一份基于傳統形式的紀念行為。
主流社會沒有對天地的信仰與敬畏,才有地方政府大拆大建不顧生態造成的嚴重污染;民間社會沒有內在的道德精神,也造成民間社會的灰質化,造假與欺騙泛濫。傳統中國人追求在天地間安身立命,“仰無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孟子),當代中國人如何通過春節找尋國家與民間社會的精神寄托與信仰,是我們民族文化復興的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