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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馥銘
據調查,原陜西省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區委書記張改萍到商州工作后不久,就開始大搞封建迷信活動,癡迷于燒香拜佛;以開發佛教旅游為名,專門請外地僧侶來到商州區;親自組織并參加“開光”、“灌頂”、“天供”等活動;多次前往全國許多大寺院,花費達幾十萬元。大肆受賄后求神拜佛“以求寬恕”,最后佛沒有保佑她,并于7月4日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公開審理(《華商報》2006年7月5日)。
貪官求神拜佛的,張改萍不是第一人,這幾年揪出的貪官位數不少,名氣較大的有原河北省常務副省長叢???,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等。請看貪官的丑惡表演:就在叢??鼥|窗事發,與專案組人員周旋時,還以念咒、盼佛祖保佑、侃侃而談以佛治國等手段,希圖躲過查辦。在中紀委“兩規”期間,韓桂芝常常傻愣愣地面對著墻壁嘟囔道:“佛啊,你為什么不保佑我!”那么,既然貪官對佛如此“虔誠”,佛為什么不保佑他們平安度過“劫難”呢?
要解開這個謎團,筆者先得扯遠點,從佛說起。按常規來說,一個人求神拜佛,說明這個人信佛,信佛才去拜佛,拜佛的過程就是學佛的過程,通過學佛最后達到成佛的境界。佛教有言,學佛首先要學做人。太虛大師說,把人做好了,才能成佛。學佛就是向佛學習,學習佛陀的思想、言論、行動,以佛陀為師,向佛陀看齊。那么,怎樣才能把人做好呢?那就是必須遵循做人的準則,佛教《七佛通戒偈》提出兩條,即: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兩句話看起來簡單,但要落實在行動上卻是一輩子也不一定做得好。下面再來看貪官是如何做人的。
公訴人指控張改萍的28宗受賄案中,27宗都是張收受下屬官員“買官”的賄賂,有副科提拔正科的,有鄉(鎮)長要求當局長的,有貧苦鄉鎮的領導想調到富裕鄉鎮工作的……只要給張改萍送了錢的,基本上都能如愿。公訴人詢問:“你為什么要收受陳新智38萬的賄賂?”張改萍說:“陳新智說要當教育局長,當時,教育局長爭的人比較多,送禮的人也比較多,如果我不同意,他就當不了教育局長?!?
從中看出,對張改萍來說,誰想當教育局長,就看誰行賄的錢多,你陳新智拿不出38萬元錢,就甭想坐上教育局長的寶座!這完全是把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了赤裸裸的攫取錢財的工具。這種行為就是作惡,與佛教做人的準則是南轅北轍的。更讓人可笑的是在與商界人士交往中,叢??鼊t以佛的名義,公開索要大量錢物,說是給你一個做善事的機會,儼然把自己等同于佛。韓桂芝還借外出開會考察之標,跑遍各地的名山古剎、佛教圣地,也沒少往這些地方扔“銀子”,還向某寺院捐了一筆款。那貪官粘連著血腥的“銀子”與捐款佛祖能受理嗎?民間有這樣的習俗,點香的錢必須要自己掏,否則就是對佛祖沒有誠心。其實貪官從上到下散發著一股銅臭味,每當貪官到佛堂假腥腥的掩手跪在佛祖前言言有詞時,佛祖早就識破了貪官骯臟而丑惡的靈魂,無論貪官對佛祖說出何種掏心肝的話,佛祖都是不會搭理的,因為貪官的所作所為已經褻瀆了佛教和佛法,褻瀆了信仰二字。
佛教同時又提出“因果通于三世”。太上曰:“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狈鸾浾J為,世上決無無因之果,也決無無果之因。因果報應乃人和事物發生、發展、變化、結果之規律。行善得福報,行惡得苦報。行善是“因”,福報是“果”;行惡是“因”,惡報是“果”。“因”能生“果”,“果”必有“因”。
佛教的因果說告訴世人,做了壞事是要遭報應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并不是說做了惡事就完事了──貪官貪了多少民脂民膏,結果就要付出多少的代價。從佛教的因果說來看,佛不但不保佑“信佛”的貪官,同樣所有貪官也都逃脫不了被懲罰的罪責。這就是貪官沒有好下場的原因,也是佛為什么不保佑貪官的原因。
筆者最后需要說明的是,共產黨的官員應該信仰共產主義,然而,這些貪官嘴上說信仰共產主義,背地里卻信仰佛。從文章分析來看,其實這些貪官信佛也是一種偽裝。所以,對貪官來說,只要給他們大把大把的送錢,什么信仰都可拋棄。由此看來,他們真正的信仰就是對私欲的無限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