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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7月20日消息 最近,一些地方的“特色文化”開發頗為熱鬧:從安徽省黃山市徽州區西溪南村投資2000多萬元開發建設“金瓶梅”遺址公園,到山東省陽谷縣與臨清市競相發展以“金瓶梅”為由頭的特色旅游,半年不到的時間,關于“金瓶梅”開發引起的紛爭就至少發生了3起。同時,重慶市豐都縣計劃斥2.3億元巨資重新“包裝”鬼城,“讓游客在恐怖氣氛中盡情享受刺激愉悅”的理念和作為,引來一片爭論;浙江杭州則在西湖斷橋邊為明代妓女蘇小小整修墳墓,以此“增強西湖的文化底蘊”。
如何看待這些開發“特色文化”的現象?記者就此采訪了一些專家和學者。
要考慮公眾接受能力
別讓文化開發變成惡俗事件
“《金瓶梅》的文學史意義,遠遠大于審美意義,關于《金瓶梅》的開發應當有個限度。”人民文學出版社古典部主任周絢隆說,“《紅樓夢》描寫常態的社會生活,對《紅樓夢》的文學鑒賞建立在審美層次之上,而《金瓶梅》里西門慶的生活至少不能在審美層次上加以感受,而是流于感官刺激,體驗性多,感知性少,是不太健康的生活。地方政府在開發文化旅游產業時,首先要充分考慮到公眾對《金瓶梅》這類涉性描寫的接受能力。”他認為,就目前不少人對《金瓶梅》的獵奇心理遠遠大于文化鑒賞,“地方政府要宣傳自己,要選擇好的符號,符號是否健康也關系到地方形象。”
周絢隆說,《金瓶梅》的作者蘭陵笑笑生的籍貫,學術界尚無定論。雖然從小說對方言的使用、場景描寫來分析,《金瓶梅》的作者可能是魯西、魯南包括淮北一帶人,但是文字和語言的分布其實又呈不規則形態。而地方政府以此為文化符號,其真實性要打問號。“建立在這些靠不住的文化符號之上的商業開發比較危險。”
在北京大學教授張頤武看來,地方政府利用現有的或者發掘沒有的文化資源,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擴大旅游業,這些愿望是好的,關鍵是他們沒有找到有效的平衡點。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些地方在尺度把握上與公眾價值觀產生了一定的矛盾沖突。在旅游開發時,地方政府應該充分考慮到這些因素,既要達到擴大旅游開放的目的,又要掌握好分寸,在公眾道德的承受限度之內尋找和開發資源。一個地方的文化資源能否得到長期合理的開發,公眾能否接受至關重要。公眾如果不能接受,運作就會受阻,善意的目的就會因為操作不當,轉化為惡俗事件。
商業炒作易引發學術腐敗
濫用資源對文化發展有害無益
作家馮驥才一針見血地指出:“金瓶梅、鬼城之類所謂的‘特色文化’開發,都沒有純正的文化目的,無非是把文化作為一種由頭,作為賺錢資本,本質上是經濟目的起主導作用。因為不是純正的文化目的,表面化、商業化和庸俗化都展現出來,對文化必然無益,這是文化的自殺!”
對此,張頤武也表示,地方政府的價值追求應該更加長遠,文化追求要更加積極,保護、建設和創造一些真正有價值的東西而不是低級趣味的玩意兒。“對地方政府來說,獨特的恒久價值才是本地文化的光彩,而不是花錢花精力搞了一些開發,等經濟真正發展后,才覺得這是一種羞恥。”
周絢隆說,對“特色文化”的開發,地方政府的商業用心不言而喻,而一些學者在此間也起了一些負面作用。“學術腐敗尤其值得警惕。一般來說,這類‘特色文化’開發,多邀請幾個學者或專家出面說幾句話,或者作些設計,裝點一下門面,結果就是支持曹雪芹的家鄉是甲地者受到甲地的款待,支持乙地者在乙地成為座上賓。關于曹雪芹、施耐庵、蘭陵笑笑生的祖籍之爭,都存在這類問題。把商業需求訴諸學術,容易導致學術的無原則性。學術不能成為商業炒作的道具。”
“這些濫用資源追名逐利之舉實在令人驚訝,沒有錢忙著用各種手段掙錢,有了錢發狂地消費各種低級趣味。這些都是不正常的,實際上是缺失文化底蘊的表現。”馮驥才感嘆。
社會效益不能為商業目的讓路
警惕各種變相露臉的文化垃圾
山東師范大學朱德發教授說,從研究者的角度看,《金瓶梅》的文學成就很高,但是在不少普通讀者看來,《金瓶梅》主要寫了西門慶這個地痞無賴個人的發家史,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淫亂史。因此,毫不客氣地說,開發成旅游景點,其主要賣點和看點也就是色情描寫。單純看經濟效益,這個開發應該是成功的,也不是說完全不可以建。但文化產業有其鮮明的雙重屬性,我們首先要關注的是社會效果、社會效益。關鍵是怎樣處理《金瓶梅》中“吸引人”的糟粕,如果不加選擇、不加批判地建設文化景區,肯定會造成不好的社會反應,甚至給一些“包二奶”的人找到歷史依據。對《金瓶梅》這部奇書中呈現出的文化符號,要加以分析和揚棄,要用今天的主流的向上的價值觀、倫理觀作指導,對歷史上有爭議的文化和人物進行合理和適度的開發。
“發展文化產業,社會效益應占首位。八大胡同旅游,金瓶梅旅游,這些顯然會勾起一些不良的社會心理。涉及色情、暴力、賭博這些‘硬性’的不良文化自不待言,我們應警惕通過各種形式變相露臉的文化垃圾。”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司長王永章說,“盡管國家目前關于文化產業發展的道德準入并無規定,但是,發展先進文化,有益于社會進步,這個目標應明確成為我們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