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發生了這樣一個案例:一個在飯店打工的少女,夜晚11時許,下班途中,在街上被兩個男青年用摩托車挾持到一賓館二樓房間內。在房間里,兩名男青年欲與其發生性行為,該女孩不從,兩名男青年就強行施暴,女孩奮力反抗,一青年見無法行事悻悻離去,另一男青年廝打中將少女的衣服撕破,少女大聲呼救無果,奮力掙脫青年,縱身從二樓窗口跳下。施暴的青年將受傷的少女送到醫院后,迅速逃離。女孩經救治診斷為腰椎斷裂,現腰部以下高位截癱,已失去知覺達二個多月。其親人在飽受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外,還要承受巨額的經濟負擔。
近日,女作家陳嵐在論壇中發貼《面對強奸犯,冒死反抗是人類的恥辱!》一文后,在網上引起了巨大的反響。雖然褒貶不一,但抨擊者還是蕓蕓。只是在看完這些帖子和評論后,感覺都是在紙上談兵,甚至是站在局外人的(男人)角度,去大談特談生命與貞操的關系。這多少都帶有一點男權主義的色彩。如果從生命和社會的角度,甚至從女性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上面這個案例的確值得我們深思!
我們現在的社會教育,使我們的孩子從接受教育開始,就被灌輸著泡沫式的美麗教育,認為世界上一切都是美好的。很少讓他們了解這個世界上,還有一些丑陋和罪惡,也很少教育他們在遇到這種應急情況下,應當如何正確的看待和處理。其實,當這個女孩在被挾持后,她就應當預料到可能發生的情況,如果她將自己的反抗,前移到在街上,在賓館登記時或在服務員開門時等,即使出現什么不測,也不至于發生這樣的悲劇。但她沒有做,或許她認為不會發生這種暴行。以至于在生命和貞操誰更重要的時候,她選擇了后者,毅然從二樓跳下……。
在中國的歷史上,對于女人的貞操,一直看的很重,甚至重于生命,以至于出現了很多的貞節烈女。正是這種思想的影響,我們現在才會出現生命PK貞操的問題。中國人歷來喜歡用完美和圓滿做結局,以至于很多人在遭遇不測時,感到束手無策。我們的文學作品上,往往出現這樣的情況,在關鍵時刻主人公總能化險為夷。或許這個女孩也報有這樣一個幻想。其實,在她被挾持之后,她就應當考慮只有“壞”的結果發生,只是你該選擇什么樣的“壞”結果而已。而且,你必須要接受至少一個“壞”的結果。這就是現實,殘酷的現實而已。中國有句俗語:“兩害相較取其輕”。那么,在生命PK貞操的時候,究竟孰輕孰重?
貞操觀的確很重要,只是在暴力奪走女人的貞操之后,女人并沒有錯,我們也不能把恥辱和罪惡強加在女人頭上。相反,我們還要幫助她們擺脫心理上的陰影。曾記得讀過一篇文章,澳大利亞的高中女生,學校都要發避孕套。它們的理由是:1、盡管澳大利亞是一個治安良好的國家,但也會有意外發生,2、在發生意外的情況下,使用避孕套,可以避免懷孕和疾病的傳播等,3、最重要的是,無論發生什么事,你們都要記住,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后記
看到一個帖子,一個男性ID,拿出一個案件,捶胸頓足地哀號哀嘆人心之不古:“面對強奸犯,冒死反抗,居然成了笑話!”
意思是說,某女在面對兩個持刀歹徒劫色時,拼命反抗,最后身中數十刀而亡這類行為是可歌可泣的,值得贊頌的,而那些哀嘆惋惜的人,包括死者的父母的哀惋,都是不應該的云云。看到這里,我第一個念頭就是,如果帖主自己有個女兒,不幸路上遭遇了持刀劫色歹徒,你是希望她順從歹徒,安全回來,還是希望她殊死博斗,血濺當場?居然還能批評死者父母麻木冷血,寫這種批評,才是徹頭徹尾的冷血!
甚至還拿了今年那位高考交白卷的學生作為類比,意思是,她們都在抗爭一種殘酷的不合理的制度云云。
看完感覺是這位先生壓根沒學過邏輯學——或者說,我覺得他壓根什么都沒學過,除了假道學。
首先,這兩個例子根本無法類比,就象月光和河流是完全不可合并同類項一樣。
生和死是無法逆轉的,是一旦成為事實就沒有任何力量逆轉的悲劇,而放棄一次高考,不過是人生無數選擇之一,這次不考還有下次,下次不考還可以就業,就業不了大不了靠吃遺產再不行靠社會救濟吧?這兩者如何類比?
退一步而言,兩者行為上有些許相似,都牽涉到了“反抗”這回事。
但兩者所反抗的東西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死于刀下的女人,是死于一個男人的暴力,而倒在高考制度下的女孩,是倒在一個宏觀的體制之下,反抗體制性的錯誤,是具有象征意義,具有號召力和警醒意義的。反抗高考可以在高考制度的喪鐘上加上一錘回音,我想象不出來,要一個女性反抗偶然遭遇的強奸犯能喚起什么?喚起強奸犯的良知?還是喚起如樓主這類視女性的貞潔超過女性本身生命的男人的人性?
碰到強奸犯,到底該不該反抗,這個愚蠢的話題在天涯愚蠢地被討論過,一群愚蠢無比的男人說:至少要反抗一下吧,反抗了以后對家人對男友對老公也交代得過去·······
女人在面對強奸犯捍衛的是什么?是自己的身體么?不,犯罪學家說過,反抗通常招致不必要的傷害,甚至是致命的傷害。女人此刻捍衛的是隱藏在她身后的某個男人的權益,她不是完全屬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權也不是屬于自己的,她的這具活生生的肉體乃是屬于某個男性,那隱藏的性器官所屬的權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乃至超過了生命。
一旦有威脅到男人的性權利的行為發生,她就得拿自己的生命去博一記。
女人的生命,比陰道卑賤?
邏輯在這里,就得出了一個等式,男性的性專署權> 于女性的生命。
這是一個什么樣的荒謬、無恥、又殘酷得令人發指的等式啊。
這個等式曾經一度在人類的亞文明時代盛行,“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現在在中亞某些國家,被強奸的女性也還一樣要遭到處死的命運。如果女孩在婚前失去貞操,無論是否被強奸的,都會被兄長或自己的父親,拖出房間,以利刀當眾割喉。即使她的父兄不情愿,也必須立即執行,否則,她的父兄將永遠失去在人前說話行走的尊嚴。
這是來自一種咒語,強大的集體力量在古老的風俗的唆使下,時刻捍衛著男權利益至高無上的制高點。
這是一種烙印,打在社會意識的深處,百年的現代文明洗刷也沖不到它的血腥,它隨時會跳出來,戴上這樣或者那樣的面具,以這樣或者那樣的形式,偽裝得文雅,文明,甚至崇高,以這樣或者那樣的形式借尸返魂。
個體的生命只有在為他人生命犧牲時,才是偉大和值得贊頌的。
而為了保住貞潔,去冒生命危險,是百分之百的愚昧無知,而企圖提倡贊美這樣的行為,就和從前政府歌頌救火的少年兒童一樣,危險而盲目。它以不對稱的犧牲,在大眾中傳播錯誤的價值觀。
宣揚的是一個賴寧的高尚,死去的卻是一代兒童的人權。
號召女性為了貞潔去冒死,就和號召孩子去救森林大火一樣,都是人類的恥辱。
而以虛幻的道德觀去鼓惑號召民眾,正是幾十年來國家機器最常采用的手段之一。這樣的錯誤不僅僅是價值觀誤人,不僅僅是培養我們錯誤的道德觀或者精神世界,更重要的是,制造了一種錯誤的思維模式——道德至上,以道德制勝,唯道德制勝。而非以理性求證,而非以事實考證。
務虛,而不務實,盲動,而不理性,這是我們這個民族最終承擔的思想惡果。
所以,看吧,一個男人輕易招搖起了“反抗精神”的大旗,就能輕易鼓惑包括女人本身在內的人們,而完全忽略了這旗幟底下的本質:男性的性專署權> 于女性的生命
貌似慷慨激昂的陳詞總是那么容易煽動我們,那些似是而非的話語總是那么容易有市場,完全混亂和不值一駁的類比,可以在這么多雙眼睛下招搖過市,破碎斷裂,牽強的邏輯鏈,瑯瑯做響地拖過了我們的腦子,卻絲毫沒有引起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