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儒學的創始人,是人道的啟迪者,是影響中國禮樂文化、政治文化、制度文化、倫理道德、思維方式、價值觀念、風俗習慣最大最久最深的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他的思想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既有崇高的價值理想,又有切實的百姓日用,是中國古代思想的結晶。孔子的思想,一言以蔽之,是以治平為本, 以仁為核,以和為貴。他的思想是中華民族精神的源頭活水,禮樂文化的重要根據,價值觀念的是非標準,倫理道德的規范所據,構成了中華文化的基本精神價值。
一、以治平為本。修齊治平是孔子思想的精華。如何能做到修齊治平?其一,在國家治理上實行德治,而不實行暴力政治。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下引該書只注篇名)注重道德教化和禮儀規范,使百姓對非道德的行為有羞恥之心。政令刑罰只能使百姓不敢犯罪,但沒有羞恥之心。為政者要以自己道德榜樣力量教化百姓,“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子路》)這便是“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為政》)這是社會治平的根本。
其二,在經濟上主張由小康到大同。《禮記·禮運》篇對“小康”社會和“大同”社會都做了描繪。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以堯舜為“大同”社會,文武為“小康”社會。“大同”是“天下為公”,不獨親其親、子其子,選賢與能,是一個和諧至善完美的社會;“小康”是“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子其子,是講信、義、仁、讓,有禮、有次序、治平和睦的社會。這是社會治平的基礎。
其三,在倫理道德上注重倫理關系和道德修養。“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述而》)孔子所憂患的是德、學、義、不善的不修、不講、不徙、不改。每一個人都應該努力提高自己的倫理道德素養,遵守孝悌、忠恕、誠信、恭敬、智勇的道德。孝悌不僅是為人之本,而且不會犯上;忠恕是仁之本;言而有信,誠實無欺。孔子認為“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培育自己道德素質,每個人的行為都符合倫理道德規范,這是社會治平的保證。
其四,在教育上孔子主張“有教無類”,這種打破等級制度貴賤限制的開放式教育,在2500多年前是教育制度的改革和創新,是十分難能可貴的。這種“無類”的受教育權利的平等,機會的均等,對提高培養人的知識、道德、文化素質有積極作用和影響,是改造社會,移風易俗的動力,是社會治平的支撐。
二、以仁為核。孔子認為,社會治平和睦的根本、基礎、保證和支撐都屬于外在的現實層面,其內在的靈魂層面,則是仁。孔子認為,仁是人的本質特性,仁的內涵是指愛人,“仁者愛人”。雖然孔子講的愛人,本質上仍有差等,但他提出“泛愛眾,而親仁”,仍有極高的價值。愛人有三方面,一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二是“博施于民而能濟眾”;三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人”。孔子所體現的這種愛的人道精神是無私的、博大的、為人的。孔子以仁為核心輻射到各個層面,并貫徹到各個領域,如社會典章制度、尊卑長幼之序、親疏遠近之別,這便是禮的層面,“丘聞之,民之所由生,禮為大。”(《禮記·哀公問》)無禮,社會就會無序;無禮,倫理關系就會錯位;無禮,親疏關系就會不辨;無禮,天地神祗就無法禮敬。仁作為禮的內在精神,使禮具有愛人的人道主義的意蘊,使禮的各種關系能保持一種理解的、人文關懷的、和諧的張力。所以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八佾》)不仁的人是說不上禮和樂的,沒有仁作為內涵的禮和樂,光有玉帛、鐘鼓等禮的形式,是不能稱作禮樂的,但禮是仁的外在的表現或形式,沒有表現或形式,仁的內在精神也得不到體現。
仁在道德和文化素養的培養上,具有核心地位。《子張》說“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學、思、問、志之中都體現了仁的精神境界。對于讀書的人,即士要志向強毅,任重道遠,以實現仁為己任。君子是有道德、有修養的人。孔子認為,君子應以道義為原則,行為合乎禮節,說話要謙遜,做事講誠信。圣人是至善至美的仁人,是孔子的理想人格。
總之,仁輻射到道、學、政。為道為仁,孔子說:“朝聞道,夕死可矣。”(《里仁》)人生以求道為標的。為人為求道,道即仁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道精神,“樂以忘憂”的樂感精神,“殺身以成仁”的奉獻精神,是獲得終極價值理想,精神家園的生命動力。學的終極追求是道,亦即仁道。學既包括自我仁道的修養,亦包括對知識的學習及學思、學習、言行的融合。《論語》開章便說:“學而時習之”,學了要去實習。“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為政》)學習與思考互補,缺一就會罔或殆。政的價值理想是堯舜禪讓政治,就當時現實而言是有道之邦,這是孔子所向往的。“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衛靈公》)孔子在評價寧武子時亦體現其價值判斷:士君子可以自由地選擇其服務對象,對無道之邦可拒絕或變著法逃避為其服務。為有道之邦服務,利國利民,為無道之邦服務便是“助紂為虐”。有道之邦就是“為政以德”的仁政之邦。
三、以和為貴。治平之本、仁愛之核,必須通過“和”來理順各種關系,處理各種沖突,而達沖突融合而和合。《論語》載:“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學而》)和是指多種因素、元素的沖突融合,“以他平他謂之和”,而不是同一種因素、元素的相加。“和”既是萬物化生的根據和源泉,亦是萬物存在一種狀態,以及大本達道的原則,即“恰好底道理”。由和合而保證治平之本、仁愛之核的貫徹和實現。
孔子把“和同之辯”運用到君子與小人關系上,并將其作為區別君子與小人的一種標示。他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何晏《論語集解》、朱熹《論語集注》以義利、心意辨和同,體現了不同時代的詮釋者對經典的不同詮釋。2002年江澤民訪美時在喬治·布什總統圖書館的演講中說:“中國先秦思想家孔子就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和諧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沖突。和諧以共生共長,不同以相輔相成。和而不同,是社會事物和社會關系發展的一條重要規律,也是人們處世行事應該遵循的準則,是人類各種文明協調發展的真諦。”把君子小人之間推廣為社會、國家、文明之間的和諧共生共長、相輔相成的關系,以及社會事物、人的處世行事、文明發展的規律、準則和真諦,體現了經典詮釋的“與時偕行”的本質特征。中國詮釋者的智慧都是在“六經注我”的形式與現實融突中對經典意義做出新詮釋,經典自身也在人的詮釋下開出新的意義,這便是儒家思想二千五百多年來日新而日日新的原因所在,同時也凸顯出孔子思想的現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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