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3日,曾震驚一時的騙保殺親案兩名主犯崔繼國、劉娜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28歲的崔繼國是北京市大興區人,案發前,已經娶妻生女的他卻與23歲的加油站職工劉娜保持著姘居關系。為了快速賺錢,2004年8月,崔劉兩人把賺錢的方法鎖定在騙取保險金上,并為崔繼國的妻子、父親等人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預謀殺害家人以騙取保金。當年12月24日凌晨,崔劉等人攜帶汽油等作案工具來到崔家,先后采取勒頸等手段,將崔繼國的妻子、祖母、父親、女兒等4人殺死。為制造假象,毀滅罪證,他們又潑灑汽油放火焚尸,并將崔家房屋燒毀。
在濟南,有一起案子同樣觸目驚心。崔某生活在單親家庭,父母離婚后,崔某跟著父親居住,但兩人脾氣不和,經常發生爭吵。2000年9月10日,因一點小事,36歲的崔某再次與父親發生爭吵。氣急之下的崔某失去了理智,他轉身沖進廚房,抄起一把菜刀便向父親的頭部砍去,導致其父當場死亡。
記者從濟南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獲悉,2005年濟南市發生的90起故意殺人案件中,由婚戀、家庭矛盾引發的有30起,占了全部案件的1/3。
親情犯罪案件緣何增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王宜生認為,過去,維系家庭成員之間關系的是靠傳統的倫理道德,即互相關心、尊老愛幼等傳統美德。如今受市場經濟觀念的沖擊,家庭成員之間過分強調個人利益,出現親情淡漠的趨向。家庭成員間對彼此的寬容性差,當矛盾出現時,容易產生報復心理。
“親情犯罪”正在挑戰道德底線。專家提出,家庭是社會的最小細胞,“和諧家庭”是社會和諧的基本前提。日趨增多的“親情犯罪”現象應該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并采取各種積極的應對措施。
轉自:《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