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河南報業(yè)網-大河報
張麥(南充 公務員)
陜西省勞務市場出現(xiàn)一種“同床保姆”。這種中年保姆除干家務外,還可與男主人“同床”,最高月薪可達2000元左右,較之普通保姆450元至500元的月工資要高出許多。有市民認為“同床保姆”就是一個長期包養(yǎng)的情人,有社會倫理專家指出“同床保姆”實際上就叫做性伙伴,屬于違法行為。(見11月6日《三秦都市報》)
據(jù)中介機構介紹,這些愿與城市老年男主人“同床”的保姆幾乎都是來自農村,且年齡都在35歲以上。這個信息隱含的意思是:這些幾近中年的農村婦女,滿懷掙脫貧困絞索的希望進城之后,才發(fā)現(xiàn)鮮有企業(yè)愿意接納她們,更缺乏獲得相對較高薪資的職業(yè)技能,她們僅能勝任的家政工作,即便工資低廉也因競爭激烈而難以獲得。在力圖擺脫家境貧困、勞務市場競爭激烈的現(xiàn)狀“夾攻”下,她們于是選擇了“同床保姆”。
農民,尤其農村中年婦女,她們的思想觀念最為保守,因而她們的道德感與羞恥心遠比城里人強得多,若非遭遇非常情況就很難違反傳統(tǒng)的道德規(guī)矩,更何況,這個年齡段的婦女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之主呢。
中年婦女還須進城掙錢,只能說明她們是貧困所迫,假若她們家境尚可,或者城里有供她們掙“體面錢”的機會,或者其他就業(yè)崗位的報酬較為滿意,誰又愿意這般卑賤地“委身于人”?須知,就為掙這點錢,她們將承受社會吐來的道德口水,將付出“終身在世人面前抬不起頭”的巨大代價,尤其在她們的靈魂深處,更將永遠背負著“道德自責”的十字架。當然,“同床”行為中可能發(fā)生的糾葛或意外,以及可能承擔的違法責任就更不待言。
可見,表象上可“掙大錢”的“同床保姆”,并不是想象的那樣風光幸福,她們屬于比普通打工者群體更辛酸、更可憐的一族。因此我以為,雖然她們這種不道德的行為有些可恨,但她們更值得社會的同情——因為她們是受貧困現(xiàn)實的逼迫而做了“道德尊嚴犧牲品”,何況此行為并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