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變成女人…妻子變成妹妹?
農民程菲要做變性手術圓女人夢
變性后還要跟妻子女兒共同生活
不離婚為保住家同性婚姻惹爭議
50歲的新民農民程菲,是兩個女兒的父親。
十幾年前,程菲開始時常有種奇怪的感覺:自己更像一個女人。8年前,程菲的身體開始發生一些變化,那種奇怪的感覺也變得越來越強烈。
終于,在得到妻子和女兒的同意后,程菲做出了決定。
下周,程菲將面對人生最大的改變,通過手術由一個男人變性成為一個女人。
在共同生活近30年后,程菲和妻子選擇將來不離婚。他們認為家的概念,是可以由兩個“女人”組成的……
與一個“女人”面對面
比女人更女人
“她”剛一進屋就拿起一瓶香水,向著自己噴了兩下。又拿起一枝口紅,在嘴上涂了兩下。眼前的“她”,1.73米的個頭、兩尺的腰條、120斤的體重,可是身穿大紅的毛衣,垂墜的長裙,舉手投足間比女人更女人。
今報:我注意到,你的身姿非常的挺拔,坐姿也很標準。這樣做,是在為做一個女人做準備嗎?
程菲:說不好。一直以來,我挺注意這方面的。做一個女人,一定要有站相和坐相。現在我走在人群里非常乍眼,很多人都會注意我。
今報:由男人變成女人,是不是衣服都不太好買?
程菲:沒有,我現在穿38碼的鞋有點緊,39碼的有點松。以前,我的腳要穿42碼的鞋。(此時,他很準確地就說出攝影記者的腳是41的。)8年前,我的腳開始一點點的變小,買時尺寸剛剛好的鞋,不到一個月就松了。慢慢地,就變成了現在的尺寸。我的腰圍,也由當初的二尺六七變成了現在的二尺。
今報:你心目中的女人是什么樣子的?換句話說,你覺得做女人和做一個男子,對你來說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程菲:女人,是美麗的、善良的和大度的。我一直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女人,而做一個男人讓我感到痛苦。
為責任不離婚
“我不會離婚的,這是我的責任。”談到這個問題時,程菲的聲調提高了不少。
今報:既然選擇了做一個女人,你會不會與你的妻子離婚?
程菲:我不會離開我妹的。(在整個采訪過程中,他一直稱自己的妻子為妹。)
今報:不離婚,你們將面對同性婚姻,不會覺得尷尬嗎?
程菲:我們在一起度過了近30年了,她是一個好女人,我對她有責任。最近幾年,我們過得并不是有性的婚姻。但我們有著最好的姐妹情。
今報:對她負有責任的是丈夫,而不是姐姐。你成為一個女人后,也可以再婚。因為每個女人,都希望有一個堅強的肩膀可以依靠。
程菲:我不會的,我不可能再與別人結婚。我只是想成為一個女人。
和女兒是朋友
“我和女兒是朋友關系,但在輩份上,我還是她的父親。”程菲說起變性后的倫理問題。
今報:有沒有想過,變成一個女人后,你與女兒之間的關系會發生什么樣的改變。舉一個例子,你成為了她生命中的另外一個女性長輩。一位母親擁抱一個女兒很正常。但一個父親這樣做,就很不妥。這涉及到傳統的倫理道德,你怎樣看待?
程菲:快10年了,沒人時女兒一直叫我姑。對于這個問題,我們都有心理準備。無論我是父親、母親還是姑姑,我對待她們的態度都像大朋友對待小朋友一樣。當然,在輩份上我還是她的父親。
今報:你的女兒,將來會以面對父親的心態還是面對母親的心態來面對你?這十幾年來,她會向面對母親一樣跟你說一些悄悄話嗎?
程菲:這些事,她們(女兒)有時也說,說得很隱晦。但幾個字,我就會明白她們說的是什么。我也常看一些書,知道女人的事情。我也會在適當的時候給予指導。有一次女兒痛經,在炕上痛得死去活來,要吃藥。我看過書,知道是怎么回事,就不讓她吃藥,告訴她很好就會好。她們長大了,讀過書,會理解很多事。
今報:將來你的外孫、外孫女會怎樣稱呼你呢?
程菲:這個問題我還沒有想。我們會找到一個合適的稱呼。
準備好了才來
今報:要變成女人了,有沒有先到公安局等相關部門打個招呼?
程菲:跟派出所說了,只要做手術的醫療機構能給我開一個證明,再到公證處做一個公證,我就可以把身份證、戶口本上的身份變成女的。我是問完了才來的。這次來做手術,派出所也先給我開了證明。我遇見好人了。
今報:受到這么多媒體的關注習慣嗎?我注意到,開始你拒絕我的采訪。但得到醫院方面的引見,你又變得很配合。有傳言說,這是醫院為你做免費手術的前提條件?
程菲:還好。就是怕太累了,感冒做不成手術。醫院對我非常好,沒他們幫忙,我做不了手術。所以媒體只要跟醫院說一聲,我都會配合采訪。
程菲的妻子
不離婚為保住這個家
在接受手術前,程菲決定回一趟家。
昨天上午10點多,程菲剛走下大客車,四五十個鄉親立即圍了上來。他們的臉上都掛著樸實的笑容。“回來了,啥時候手術?”同鄉的老王上前問。“老程是個好人,平常誰家里電視啥的壞了,招呼一聲他都幫著修。就是得了這‘怪病’,愿意做女人。他們家人能接受就行唄。”
剛進家門,程菲的妻子就奔了出來,抱著他放聲大哭。程菲則拍著她的肩說,“別哭。”
緩了一會兒,程菲的妻子解釋說,“我這是高興的,你可算是有盼頭了。”
“以前,別人不知道老程的事,看他像女人覺得別扭,都不愿意上咱家來讓他修家電。他沒有收入,我就幫別人收白菜。在外邊受別人的指指點點,回家我只能在背地里偷偷地哭。現在說開了,大家都理解了,我總算可以在人前哭了。無論老程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是我的家人,是這個家的頂梁柱。如果我們離婚了,這個家也就散了。”老程的妻子一邊用袖角擦著眼淚一邊說。
“媽媽能理解,我們就能理解。”兩個女兒的理解,讓老程為做這次手術下了最后的決心。這一次,老程的大女兒更是辭了工作,專心陪父親完成這項長達半年的手術。
社會學家
變性給別人帶來混亂
“這是在向倫理挑戰。”社會學家張思寧這樣評價程菲的決定。
人類社會是一個有性別、有倫理的社會。任何一個人,既有著自然的屬性,也有著社會的屬性。程菲改變了自己的性別,這只是外表的改變,但事實上仍然是兩個女兒的父親。父女關系變成了母女關系,這樣的“母女”可以同廁、同浴嗎?這在倫理上顯然是不允許的。
雖然變性是個人的事,但也要講規則。程菲這樣做,會為周圍的人帶來混亂。歸根到底,我們要弄清楚一個問題,新的技術(變性手術)是為倫理服務的,還是倫理道德要向新技術低頭。沒有經過倫理專家的論證,這些問題沒有解決好,他不應該做變性手術。
律師觀點
同性婚姻讓法律尷尬
“程菲應該在離婚后再去做變性手術。”中國法學會會員李振革律師說。
首先,同性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不離婚,程菲與妻子的婚姻,就變成了事實性的同性婚姻。我們國家現行法律,只承認異性結合的婚姻形式,同性婚姻與我國的立法精神、現實的法律都相違背。婚姻不受法律的保護,涉及到將來的財產分配、繼承等一系列的法律問題,都難以解決。
承認這樣的婚姻,無異于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化。
那么程菲的婚姻,是否會因為變性而變得無效呢?李振革給出的答案卻是否定的。
程菲的變性情況發生在婚姻關系合法生效之后,在結婚時并不存在無效的因素,不能以宣告婚姻無效來使他們之間的婚姻自始無效。同樣,這樣的婚姻關系也不能被撤銷,因為婚姻關系被撤銷以后,則視為自始無效。
變性以后也可以結婚
變性人可以結婚呢?“變性人通過變性使得自己的自然身份發生了改變,他們也通過合法的手續改變了戶籍證明上的性別登記,兩者只要保持一致,結婚就是正當的。法律主張現實存在,當婚姻主體是一男一女時,他們當然可以結婚。”王成律師說,“允許變性人結婚,是科技進步帶來的婚姻現實問題。但在實際中,需要嚴格確認‘變性’是否成功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