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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對女性遭受的“性騷擾”內容作了較明確的規定,將性騷擾概念擴大到了肢體行為以外,并把“電子信息騷擾”列為“實施性騷擾”的方式之一。這意味著,隨意給女性發送“葷段子”將有可能吃上官司。(12月2日新華網)
信息時代方便快捷地帶給人們以豐富的資訊,為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增添了新的渠道打破了固有界限和壁壘。除了主動獲取自己需要的資訊外,一些不良信息也憑著“隱形的翅膀”乘虛而入,成為人們愛之不能恨之尤切的“噪音”。在這種種騷擾中,面對女性的性騷擾備受人們關注。這不,繼湖南率先在全國明確列舉了性騷擾的表現形式后,上海、安徽、江西等省相繼將電子信息發送“葷段子”列入性騷擾的范疇,從司法層面對婦女權益進行了更為嚴格的保護。
動輒向女性發“葷段子”,盡管在現實生活中頗為常見,但認識到這種行為性質的卻并不多。從發信息的騷擾者而言,或是對異性確有羨慕之意而不便追求的,或是從哪里看見“帶色”的低俗信息轉發來博得一笑的,或是純屬無聊心理不健康的。不管怎樣,一條信息只是一毛錢的花銷,充其量對女性產生幾秒種的情緒波動。諸不知,這種“簡易勞動”背后,是對婦女權益的粗暴踐踏,是一種違反道德甚至是違反法律的行為。從收信息的被騷擾女性而言,被動地聽見短信提示音,打開一看,頓然失色。女性固有的羞澀和傳統倫理的重壓,使女性面對“葷段子”敢怒不敢言,一種如刺在喉而又不敢聲張的苦楚憤懣讓她們如“啞巴吃黃連”,心理的傷害是可想而知的。假如這樣的騷擾信息被家屬看見,更擔心被猜忌而影響家庭的穩定,無疑是一場“飛來橫禍”。盡管如此,大多數女性選擇了沉默,只當是不小心吃進了一只蒼蠅,迅速地刪除而后快。正因為騷擾者的游戲心態和不屑不懼,女性的羞澀沉默和消極容忍,導致“葷段子”肆無忌憚地滿天飛。
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界定“葷段子”的屬性,實在是很有必要也很有意義。至少女性可以理直氣壯地對“葷段子”說不,而那些“吃飽飯撐著沒事干”的騷擾者,在法律面前也要心存畏懼,“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然而,正如一些網友質疑的一樣,懲處“葷段子”性騷擾還遠非法律規定了事。比如如何定性的問題、如何操作的問題,“葷”還是不“葷”,“騷擾”還是沒有“騷擾”,如何對短信騷擾進行取證,等等,都有待于提高實際操作性。法律法規對“葷段子”的界定,與其說能更好地懲處性騷擾,還不如說只是對女性權益的尊重和精神支持。
另外,對婦女權益的保護尚需女性自我意識的覺醒。如果面對騷擾自己的“葷段子”還那么恬淡隱忍,面對自己的權益被侵害還那么強裝笑顏,那么,法律條文恐怕還是紙上的文字。
拿起法律武器,捍衛女性尊嚴。面對“葷段子”,女人不再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