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在2006年重點工程建設動員會上表示,該市拆遷補償標準近期不會變動。
劉志華說,現在社會上有一種說法,說北京的拆遷補償標準將提高,所以很多人都在等著標準提高后再拆遷,我可以明確告訴大家,拆遷補償標準近期內不會有變動。
據了解,北京市目前的拆遷補償辦法依據《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1998年12月起實施)和《關于調整北京市房屋拆遷補償辦法的有關規定》(2004年6月1日起實施)。后者只是對原有政策的調整,未經調整的條款依然生效
根據上述《辦法》,本市拆遷補償的計算公式為:補償款=拆遷補償價格×原建筑面積+經濟適用住房均價×拆遷補貼面積。其中,拆遷補貼面積=原建筑面積×拆遷補償系數(0.7)。
據北京市建委介紹,拆遷補償系數可上下浮動,0.7的系數只是大概標準,郊區縣的政府可以根據拆遷項目實際情況降低拆遷補償系數,而對特困戶的房屋拆遷,各區縣政府可以決定增加拆遷補償系數0.1至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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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轉自中華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