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5日 中國青年報
呂思思 本報記者 劉冰
“小梅現象”近日成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乃至全國關注的焦點,人們在生活中和網絡中對這個現象進行著爭論。
2006年12月4日,新疆首府烏魯木齊市發生一起女孩被斷腳筋夜棄戈壁的事件。在烏市某夜總會工作的20歲的小梅(化名),聲稱被強迫做“小姐”不從后,被挑斷雙腳腳筋棄于新疆烏拉泊一處荒涼的戈壁灘上。她憑著強烈的求生欲望,在漆黑冰冷的雪地里一點一點地爬到了附近的公路上,后被路過的司機救起,新疆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交警支隊烏拉泊大隊民警將其送到了醫院。
這一事件被當地媒體披露后,一時間,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一些群眾表達了對小梅的同情和對施暴者的譴責,很多群眾還到醫院看望小梅并捐款,希望小梅早日康復。
然而,經過警方多方走訪摸排,發現小梅的陳述存在漏洞,經耐心說服教育,12月7日,小梅終于道出了事實的真象:原來,小梅在夜總會與犯罪嫌疑人黃某結識,為將黃某使用的新款手機占為己有,其與女友穆某、男友王某預謀,于12月4日22時邀請黃某吃飯,席間穆某以借打電話為由,將黃某手機騙出逃匿,所騙手機隨后由王某以2000元價格售出。黃某隨后召集朋友戚某、劉某、程某逼尚未離開的小梅交出手機,因沒有效果,便開車將小梅拉至烏拉泊附近毆打,并將小梅雙腳腳筋挑斷后,棄之野外。
12月12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備受社會關注的這起故意殺人未遂案,日前破獲。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而被挑斷腳筋的小梅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
真相大白后,輿論嘩然。原先的“被逼賣淫堅決不從,導致身受重傷”的弱女子,竟是一個撒謊者,一個騙走他人手機后被報復的犯罪嫌疑人!原先被蒙在鼓里,同情和救助小梅的人們,陷入了一個尷尬的境地,一些人開始要回捐款,“我工資不高,我想把省下來的錢捐給更困難的人。”
連續的新聞報道被國內網絡門戶轉載后,引發了該不該寬容和救助小梅的大討論,人們稱之為“小梅現象”。
截至12月17日20時,新浪網轉載“女孩被挑斷腳筋棄置戈壁”的系列報道后,網上跟帖979條。在小梅說出真相后,關于是否應給小梅以同情的跟帖有332條,其中表示應該同情的有37帖,占總數的11.1%;認為不值得同情的有225帖,占總數的67.8%。在新浪網就此問題所作的民意調查中,認為小梅不值得同情的達到66.77%,認為小梅值得同情的達25.75%,認為不好說的占7.48%。
最后,同情與不同情的比例是1∶6。
支持的言論大都平和,而發表不同情意見的網民,措辭相對激烈——“對正直的人的不幸,應該同情;對這樣的人的同情,則為濫情。”“這女的騙人成性,先騙手機,后騙捐款,現在還騙我們同情。”“我認為她沒有資格接受捐款,那是對真情的褻瀆。”此外,還有許多表達更為激烈和粗俗的言論。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反對的言論里,有不少數量的網民,公開支持被騙手機后砍斷小梅腳筋的犯罪嫌疑人。
在這兩個針鋒相對的群體外,有不少網民對雙方言論進行了點評。比如,有人認為,“更可怕的是局外人對這件事的評論,為了一個手機挑斷他人腳筋,并且在人家喪失了行動能力后丟在戈壁,這么做不僅沒幾個人來譴責,似乎還得到了不少人的認可,真搞不懂是怎么了?!”“騙了一部手機就要被這樣對待,居然有人還說不夠,你們的良心都到哪里去了?我不相信在一個禮儀之邦的國家,人們該有如此心態!”……
對“小梅現象”的討論,進一步讓原先蒙在鼓里的人們猶豫了:是追回捐款,還是權作上當,或是繼續幫助?
盡管家里人藏著掖著,小梅還是知道了一些外界的報道和議論。她對記者說:“我理解要回捐款的叔叔,還有對我失望的叔叔、阿姨們。我欺騙了他們,根本沒有權利得到他們的同情!”
談及以后的生活,小梅沉思片刻后說:“我希望自己盡快站起來,但不知道該怎么踏入社會!因為自己做了這么大的錯事,以后的路肯定不好走。”
“能說出真相,就證明你是一個勇敢的女孩!”12月20日,83歲的賈化林老人帶著一箱蘋果來醫院病房探望小梅。小梅的母親見到老人后失聲痛哭,長跪不起。
本報烏魯木齊12月2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