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社會募捐法”讓愛心與法律同行
不久前發生的一起“愛心捐款糾紛案”,牽動著全國人大代表張學東的心——某重病學生辭世后,社會捐獻助其治病的捐款尚有余額,家長和學校為誰有權支配這7萬元錢打起
官司。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人們通過社會捐助活動傳承著這種美德。”張學東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但是,近年來涉及社會募捐的糾紛越來越多,法律規范的缺失已經對社會捐贈產生了負面影響。盡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現實基礎的系統的‘社會募捐法’,已經迫在眉睫。”
“通過制定‘社會募捐法’,可以明確規定社會募捐的申報登記制度,建立起監督制約機制,規范勸募人、捐贈人、受贈人三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張學東認為,“社會募捐法”至少應對以下5個方面的內容予以明確規定:一是明確界定社會募捐的性質,嚴格區分公益募捐和非公益募捐;二是明確界定勸募人、捐贈人、受贈人的權利和義務;三是明確規定捐贈財產的使用和管理;四是對企業的捐贈,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讓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五是對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性質、用途的,挪用、侵占或者貪污捐贈款物的,或在捐贈活動中違法犯罪的,要明確法律責任。
3000萬青少年有異常心理問題學校應開設心理教育課
2005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了一份調查報告稱,在我國約3.4億的18歲以下青少年中,大約有3000萬人受到各種情緒障礙和行為問題的困擾,突出表現為人際關系、情緒穩定性和學習適應方面的問題。其中,中小學生心理障礙患病率為21.6%%至32%%,大學生心理行為障礙率占16%-25.4%,并且有上升趨勢。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認為,與國外相比,我國在重視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方面已明顯落伍,不但重視程度不夠,同時也缺少必要的辦法。他們呼吁教育部門及社會各界應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心理問題,并且盡快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來,不能再眼睜睜地看著祖國花朵帶著疾病成長下去。
全國政協委員、遼寧省糖尿病治療中心院院長馮世良建議上至大學下到中小學都應開設心理教育課,都應配置心理健康教師。通過開設有關心理健康課程,對學生進行心理素質教育。不僅僅是普及心理學有關知識,更重要的是在心理健康教育課中進行心理訓練、心理指導。真正提高學生抗挫折能力和自我心理調節能力,減少心理障礙及其他心理問題。
用審判力度保障知識產權
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指出,要加大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力度。全國人大代表李國光說,保護知識產權問題,應引起我國司法部門的重視。
在網絡經濟日益發達的當今,網上侵權行為也逐步泛濫。李國光曾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他認為:“網上的很多違法犯罪行為,其實都可以立案。據統計,我國的侵權案件占知識產權案件總數的70%%,這是對我們司法部門的極大挑戰。”他說,我國的知識產權體系不完善,因此要對其加強行政管理和司法監督。
近年來我國的外貿業也發展迅速,2005年我國的外貿排名達到世界第三,由此帶來的知識產權案件也與日俱增。李國光說:“浙江的民營企業善于打造國際品牌,全國出口的160個品牌中,浙江就有51個,占了三分之一強。”外貿出口量大,就會引起別國的不滿,反傾銷現象就容易發生。因此,人民法院尤其是東部地區的法院,如果審判知識產權的力度不大,那么我國的外貿將遭受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