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要以科學和法律為基礎
2012年06月12日
編者按:2012年6月1日,十余名北京客來到在京冀交界處不遠的河北省興隆縣苗耳洞村,將數千條蛇放歸野外。長蛇橫行一度在當地引起恐慌,村民們便撇下農活,開始了打蛇行動。而放生客也向村民支付4萬余元,用以彌補村民打蛇所帶來的誤工損失。放生不僅從佛教角度、或是動物保護角度、亦或是人性角度本來都是功德好事一件,緣何近年放生活動屢遭非議,放生變殺生頻頻出現?是管理疏漏還是相關知識缺乏亦或是另有圖謀?規范放生、科學放生已擺在我們面前。新華社《國際先驅導報》評論主筆葉海林為此撰寫了題為《需嚴格管理放生行為》的文章,探討其中究竟。
放生團體在市場上購買了蛇,然后到城鄉結合部的農村去放生。把野生動物放歸自然,我們在宗教上把它稱之為這個放生,而在動物保護上我們把它稱之為野生動物的回歸自然。這樣的事情從道理上來說確實應該被提倡,但是前提是一定要以科學和以法律為最基礎。
對于外來物種貿然放生很可能會引發當地生態環境產生變化,對食物鏈會造成沖擊。從宗教角度來說,起碼放生不能把蛇這種有危險的動物放在村民的村落附近,因為這顯然它會造成兩個對于生命來說都有威脅的后果,一個是蛇可能傷人,另外一點被蛇驚嚇到的村民勢必是要對這個村莊附近的蛇因為圍捕和清理,兩個目的都不符合不殺生或者慈悲為懷的心態。
從這個角度來說,應該說地方政府和動物保護部門應該對于放生行為進行科學、規范的嚴格管理,避免出現類似的事件,歸根結底一點,其實不管你的善心有多大,拿著一箱蛇到人家村子旁邊放生,這是對當地人的一種很大的不尊敬,這種不尊敬很難被人看出是對動物有慈悲心。最近一段時間媒體上也經常會看到去各種各樣的放生行為,這些行為如果處置不當,對生命是一種很不尊敬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