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正信的宗教信仰與巫術
2012年07月12日
真正的宗教無需裝神弄鬼
宗教人類學的研究告訴我們,人類宗教文明的發展有一個從自然宗教到巫術宗教再到倫理宗教的過程。按照馬克斯·韋伯的說法,這是一個逐漸理性化的發展進程。
在各民族早期的宗教形式中,人們相信能靠巫術的力量去接近神,獲得超自然的力量。巫術的形式很多,除了巫師的作法、卜筮等,還有一些其他的變種,比如煉丹、修煉神功,通過一些特殊的冥想、體悟等達到與神的溝通與合一等。
按雅斯貝爾斯的說法,在公元前500年左右,東西兩大文明迎來了一個具有決定意義的“軸心時代”,在這個時代東西方幾乎同時完成了文明的一個飛躍。宗教也由自然宗教、巫術宗教進化到倫理宗教階段。
比如在基督教之前的瑣羅亞斯德教中,倫理的意義取代和接替了巫術、修行、神功的意義,人的全部生活是為了正義和道德作不間斷的努力。人們不再靠巫術的力量,而是靠正義和倫理的力量去接近神。
卡西爾指出,人類的宗教—倫理文化的發展,就是以各種方式通過倫理意識的奮斗擺脫禁忌體系體現的巫術的消極的壓抑與強制,走向自由的理想的行程。盡管需要漫長艱巨的努力,但成熟的宗教必須克服原始的禁忌主義體系。
高度理性化的成熟的宗教則完全拋棄了神功和現世的奇跡,信教既不能治病也不能發財。比如清教徒就認為,人如果想通過神秘主義的修行、體悟而通向神,是絕對不可能的,清教將此視為異端,是褻瀆神明的自我神化。
清教倫理由此徹底祛除了巫術,脫掉了傳統的神圣性。超自然的力量被徹底摒棄,信教者只專注于純粹倫理的力量,要獲得拯救,只能通過現世的道德行為來完成和驗證。
在中國歷史上的殷商時代,中國文化和宗教也完成了一個理性化的飛躍。孔子就明確說 “子不語怪力亂神”。
著名學者陳來這樣描述這一過程:“在中國文化的發展中,巫術在第一次分化(祭祀文化取代了巫術文化的主導地位)后仍保留在民俗文化中成為小傳統,并在以后的幾千年通過各種方技術數凝結為小傳統的一套體系。”
而小傳統主要在民間發揮作用,影響力局限于下層民眾中,而士大夫主流知識階層,基本都拋棄了這些東西。即使個別士大夫還相信,也都是私下里搞搞,不敢登大雅之堂。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熱衷于修煉功法、將宗教和養生治病攪和在一起的搞法,實質并不能算是宗教信仰,其實是一種功利主義色彩很強的,帶有明確實用目的的巫術。即使勉強稱之為宗教,也只能算是沒有超出讖緯巫術水平的原始宗教,在精神上還處于低級的神巫狀態。
巫術、魔術和騙術的雜燴
我有一次觀看國外的雜耍馬戲表演,居然發現洋人們也玩胸口碎大石、赤身睡玻璃碴、頭頂破磚等把戲,這些東西在中國被認為是有氣功的人才能玩,但那些洋人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氣功。我方才恍然大悟,原來這些表演只是依靠一定技巧的雜耍或者魔術,氣功只是一個忽悠的馬甲罷了。
騙子們總是相似的。如果我們對古今中外的各種巫術騙局有了一定的了解,你會發現,雖然每過一段時間這些騙術都會有一些新花樣,但其核心手法和邏輯卻非常相似。他們往往會借助一些馬甲,其實萬變不離其宗,這些不同的馬甲下隱藏的內核都大同小異。如今最常見的馬甲有氣功、潛能運動、密宗、道教、修禪、生命科學等等名詞。
比如,日本的一個叫“自由精神開拓團”的俱樂部,其教義是:“開發超能力,給我以真我!”“自我超越!”它的團長野本義男解釋:“人類含有靈的能力,具有無限的潛在能力,但在現代社會生活中,他們不能充分地發揮出來。我們的目的,是使每個人把成‘神’作為目標,致力于靈性和超能力的開發,開拓自他合一、天地合一的幸福世界觀。”
還有美國的“新時代運動”,有學者這樣描述:他們相信“輪回轉世”和“通靈交感”,追求“人體特異功能”的發揮和靈修訓練所達到的奇效。他們還提倡到印度和喜馬拉雅山地區去修行,“以便在那兒獲得純正的宗教靈氣和神秘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