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佛教建構怎樣的發展模式
2012年08月09日
都市佛教的發展方向
隨著社會城市化發展,都市佛教的意義將越來越重要,其作用和影響也將越來越大。都市佛教能否健康地發展,關系著佛教的整體發展。那么,都市佛教未來的發展方向是什么呢?或者說,目前佛教界應該關注什么樣的現實問題、建構什么樣的發展模式呢?
當然,與其他宗教一樣,佛教界關注什么、如何發展,都必須與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相適應,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要求,更應該有利于人類社會的和平與發展、文明與進步。這是都市佛教發展的社會前提。目前,黨和政府已經為宗教營造了發揮積極作用的政策保障與社會氛圍,思想界、學術界也在不斷提出科學求實的理論觀點,推動宗教界積極發揮有益的作用。2001年12月16日,《深圳特區報》發表了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潘岳先生的《我們應有怎樣的宗教觀——論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必須與時俱進》一文,比較權威地論證了“宗教的特殊功能”等有關問題,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他認為,“在經濟與科教飛速發展的今天,宗教并沒有消亡,其原因在于宗教對于人類社會生活有著科學與物質財富無法替代的特殊功能”。關于宗教的“無法替代的特殊功能”,他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心理功能。人不僅是物質存在,也是精神存在;不僅是理性存在,也是情感存在。壓力與困惑,幸福與快樂,都是心靈對現實的主觀反映。很多人對人生的種種不幸與壓抑,需要通過宗教的途徑來求得慰藉。在今天,宗教顛倒的幻想形式里有著美好內容,宗教的自律與操守,更是其服務社會主義的切入點。
其次是道德功能。宗教曾在理想主義普遍失落、功利主義到處泛濫時期,是一種保持信念道德的精神生活方式。社會不能沒有法律,更不能沒有道德,法律與道德如鳥之兩翼,缺一不可。道德是法律的基礎,防患犯罪行為于前;法律是道德的保障,懲罰犯罪行為于后。宗教勸人為善的精神,是宗教影響社會生活最重要的功能。一個民族的精神產生于文化,文化的靈魂體現于道德,道德的支撐在于信仰,而一個沒有信仰的民族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要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不要簡單排斥宗教道德的合理成分,特別是對宗教價值倫理觀中的和平平等、棄惡從善等等,我們都要尊重。
第三是文化功能。在許多以宗教為文化傳統的國家中,抽去宗教就等于沒有文化。中國文化也是如此,如佛教三大石窟和道教永樂宮壁畫,如中國語言中的“世界”、“實際”、“體會”、“覺悟”、“平等”、“解脫”、“想入非非”、“不可思議”、“燃眉之急”、“回頭是岸”等等,都產生于佛教。宗教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又要吸收我國傳統文化的精華,使之更好地服務于當代社會。“宗教是文化”的理念,將使人們更全面地理解宗教的豐富內涵,為信仰者、研究者、管理者提供互相合作的舞臺。
除上述功能外,宗教還兼具服務、公益等多種功能。
他認為,中國自春秋戰國以來,人文主義精神占主導,國家長期實行君主專制,使我國政教關系有別于他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種政治文化傳統使一切不是政治形態,而是社會文化形態,佛、道二教在中國歷朝歷代一直是社會穩定的因素和力量。在中國宗教的發展史上,道教是土生土長的,佛教是請進來的,伊斯蘭教是傳進來的,基督教是打進來的。就外來宗教與中國文化融合程度而言,佛教最為成功。
作者論證的目的,是依據“三個代表”思想,強調“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必須率先與時俱進”,為了“以新型的執政意識重新審視宗教功能,以理性的管理方法去解決迫在眉睫的政教難題,以現代的思想理念去研究科學合理的政教關系”,從而“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也就是說,作者論證的觀點是從執政者、管理者的角度提出來的。盡管有關論述并不一定全面和完善,也不是針對某一種宗教的,但是佛教(都市佛教)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應該重視和發揮有關的社會功能,那是毫無疑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