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低俗之風,廣播電視要負起責任
嚴循東 2007年4月11日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最近明確提出,要進一步推動抵制低俗之風專項行動,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和諧文化,為人民群眾提供健康高雅、豐富多彩的廣播影視節目。而4月9日在在南京召開的全國廣播電視抵制低俗之風工作會議上,中宣部副部長、國家廣電總局局長王太華講話指出,充分認識抵制低俗之風是我國廣播電視根本性質的必然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促進和諧文化建設、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權益、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確保廣播電視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
自2006年以來,國家廣電總局先后5次召開相關會議,制定下發了10多項規定,把抵制低俗之風工作作為廣播電視宣傳管理的重要內容。這一數據表明,國家有關管理部門對抵制廣播電視低俗之風相當重視,同時也說明廣播電視低俗之風已經成為一個難以治愈的頑癥。
造成這一現實的根本原因,還在于某些廣播電視傳媒機構缺乏自律,忽視了自己的社會責任,不適當地看重自身的經濟利益。眾所周知,某些廣播電視頂著風不在抵制低俗內容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就是因為這些低俗的內容能夠吸引一部分受眾,能夠給他們在短時間內帶來經濟效益,于是就忽視了自己肩負的社會責任,忽視了媒體應該“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用正確的輿論引導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用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的重任。不適當地強調經濟效益,于是未經核實的不實廣告甚至騙人廣告頻頻發生,北京新興醫院事件、歐典地板事件、胡師傅無油煙鍋事件、藏排秘油事件、億霖木業事件……哪一個事件背后沒有廣播電視媒體的影子?這些事件背后,固然有生產經營者的不良企圖,同時也是事件的主要責任者,但我們的廣播電視媒體是否就是完全無辜的?是否負起了自己應該擔負的責任?還有,占著重要的傳媒資源,是否真正都是從百姓需求出發而播放百姓想看的節目?為收視率而拉廣告賺錢的各種各樣的選秀充斥各大電視媒體,這種現象正常嗎?老百姓真正需要那么多的選秀嗎?有些廣播電視媒體不多制作播放反映老百姓生活變化的作品,卻大放為“二奶”鳴冤、第三者插足題材的作品,這也是在引導一種正常的輿論嗎?作為媒體,經濟效益固然重要,但首先應該重視的是社會效益。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沖突時,應該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什么是高雅,什么是低俗,廣大廣播電視傳媒者不可能不清楚。什么“高雅和低俗沒有明確界限”、“什么是低俗沒有明確定義不具可操作性”等說辭都是一種借口。當然,讓媒體什么內容都做到高雅不太現實,但就算做不到高雅,也應該大眾化和通俗化,但絕不應低俗化。
某些廣播電視放任低俗的東西蔓延,污染了媒體環境,毒害了青少年思想,對社會為害很大。此次廣電總局明確提出要進一步推動抵制低俗之風專項行動,是廣播電視傳媒對社會負責的表現。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