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圍觀者只顧發微博
2013年07月10日
7月8日中午12時30分,西安市南稍門十字西北角發生一起車禍:一位60多歲的老太太送孫子去練足球,在車禍發生一剎那,老太太推開了孫子,但是自己卻被車撞倒,傷者危在旦夕,諸多圍觀者卻只顧拿手機拍照發微博,沒人救援,沒人打120。正在此處執勤的碑林交警大隊文藝路中隊民警李展見狀,趕緊查看傷者情況,隨后撥打120,還不斷和傷者說話,讓她保持清醒。老太太一再叮囑交警照顧好她的孫子。(7月9日《華商報》)
理解
也是對車禍老人的關注
老人被公交車卷到車輪下,圍觀者卻拍照發微博,這看似很不和諧的畫面,那些拍照發微博的人都應該遭受譴責。從過去類似情況看,也幾乎沒逃過公眾的口誅筆伐。但是,再細細想,對于圍觀者拿手機拍照發微博,也沒必要一味譴責。
在生命遭受威脅時,每個人都不能袖手旁觀,但當老人已經被公交車卷到車輪底下后,此時救助不僅意味著一種對生命的態度,更需要一種比較專業的知識。進一步說,如果不具備專業的救援知識,盲目動手,不僅不能挽救老人的生命,可能還反而導致老人在不當的救援中喪生。
有人可能會反問,不懂得救援,難道還不會選擇報警嗎?要換在就三兩個人在場的情況下,如果每個人都是只拿手機拍照發微博,而沒有人報警,這確實不對,但在這個事件中,既然是諸多人圍觀,誰敢說諸多圍觀者中就沒有人報警?難道所有人拿起電話報警才正常嗎?
拿手機拍照發微博,這確是當今很多人的習慣。現實中,也確實有一些人被習慣左右,把自己弄得不知孰輕孰重,甚至是冷漠、冷血。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微博也是傳遞信息、參與社會監督的主渠道。如此圍觀并拿手機拍照發微博,何不是對現場的一種取證,甚至是對更多人的一種提醒,我們又何不換個思維,將這種對不測災難的積極圍觀、拿手機拍照發微博態度當成是對車禍老人的關注呢?
如果血液還沒有起碼的一點熱量,誰吃飽了撐的圍觀一個每天都有可能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車禍,結果還反遭公眾不加分析的討伐?
批評
折射看客文化心理
老人發生車禍,圍觀者哪怕是一個著急的眼神,一個惋惜的表情,一種上前一步的查看,躬身的詢問,下意識的同情等,都可以慰藉老太太,更何況,趕緊撥打120和車禍報警電話,也是舉手之勞的事情,對于節省搶救時間,格外重要,讓人失望的是,為何沒人這樣做?發微博就表明自己在現場,是第一目擊者,就有了吸引別人看自己微博的資本和爆料素材,這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心理?
社會救助,需要抱團取暖的效應,當一個人處于困境,圍觀者不聞不問,那么這個人就很容易也用同樣的冷漠對待和自己一樣有同樣遭遇的人,而當一個人處境危險,更多的旁觀者選擇了積極的救援呵護,那么這個被救援過的人就很容易當別人遇到困境時,自己也挺身而出。人人都冷漠,大家都是冷漠的受害者,人人都溫情,大家都是溫情傳播的受益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假若下一次遭遇危在旦夕的不是別人,而是圍觀者自己的年邁母親,而圍觀者無動于衷,那么這次的圍觀者該怎么想呢?
看客心理,是魯迅終身難忘的心靈創傷,這種創傷一直在魯迅的心中隱隱作痛,永遠揮之不去,他把自己這一生活的真實體驗,作為國民性批判的一個切入點,寫入了他的許多作品中去,看客將殺人當成戲劇和熱鬧來看,將祥林嫂的痛苦當成局外人來對待,形形色色看客們的愚昧無知和麻木冷漠,暴露和批判了麻木的民情和民性,提出了改變國人精神的重要性,可是時至今日,看客心理依然存在,不能不說是一種退步。
魯迅還說了,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單是說不行,要緊的是做;空談之類,是談不久,也談不出什么來的,它終究會被事實的鏡子照出原形,拖出尾巴而去;殺了“現在”,也便殺了“將來”。魯迅對于看客心理的擔憂,在當今不少“中國式拍照”和“中國式看熱鬧”的新聞中時隱時現,魯迅的在天之靈很尷尬,很失望,那么圍觀者能夠反省嗎?
剖析
“搭便車”演變為集體冷漠
古往今來, “見難不救”不僅是一個道德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著名社會學家孫立平教授說,見到有人失足落水時人們冷漠旁觀,見到跳樓者自殺人們當熱鬧來看,這種冷漠心態使得社會生活的底線脆弱不堪,也使得對底線的突破成為一種見怪不怪的常態。
追根溯源,社會潤滑劑和粘合劑的缺失,導致社會互動的情感關系被漸次抽離,工具關系的比重不斷加大。許多時候,人們并沒有恪守價值理性上的“應該不應該”,而是遵循工具理性上的“有利還是無利”來指導行動。于是,在保護性社會排斥的裹挾下,面對受傷者,眼下的許多路人已經不相信自己“可以做得到”了。
此外,集體行動的邏輯,也造成了“搭便車困境”,最終演化為集體冷漠。由于見義勇為的收益是公共秩序和社會文明,是一種一經產生即為全體社會成員共享的公共產品,每個人都不愿意為此支付成本,從而導致 “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沒水吃”的尷尬與困窘。
因此,消減“見難不救”,既需要喚醒人們沉睡的良知,也需要通過選擇性激勵的方式,差異性地對集體中的個體進行激勵,提升公眾利他行為的動力;更為關鍵的是,要健全見義勇為的保障機制,消除救助者的“后顧之憂”,為好心人“撐腰”。以廣東深圳市為例,《深圳特區救助人權益保護規定》為見義勇為者提供制度“兜底”,有助于催生社會文明,提升公共生活的溫度。
公共生活既需要“圍觀”,也需要“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一個熱情的微笑,一個信任的眼神,一個及時的求救電話,每一個人的舉手之勞,都可能點亮并溫暖別人的世界。這一切,既需要公共的制度支撐,也離不開個體的觀念重塑。
延伸
真相究竟如何還存疑
回顧到新聞本身,第一就是標題。標題說沒有人打電話報警,那是通過采訪兩個受訪者得到的結果,可是他們就可以代表權威,代表事實嗎?怎么可以就此以小論大,以此為題目?請問記者自身在現場嗎?連一個人都沒有打電話嗎?如果真的要這么寫,是不是去采訪一下報警中心再三確認一下會比較好呢?中國人不是這么沒有人情的!
第二,在場的民眾怎么救?“地上一條半米長的血痕,在公交車的右前輪外側和內側,各有一只象牙白的鞋子在地上。”就證明受害者已經受傷嚴重!此刻,非專業人員對其實施搶救非常容易造成二次傷害!
第三,文中提及到“事發時在此執勤的文藝路中隊民警李展”就說明此路段是有交通警察在場。警察也會通過對講機呼叫支援(沒想到警察竟然用手機打電話),警察一到場,我相信在場的普通老百姓也會想,警察都來了,有救了!
也許這個新聞可以這么寫?“昨日中午12時30分,南稍門十字西北角發生一起車禍。下午1時許,南稍門十字的交通秩序恢復正常,十字西北角停著一輛空著的26路公交車,車前門的馬路上,還有一條半米長的血痕,在公交車的右前輪外側和內側,各有一只象牙白的鞋子在地上。幾位民警正在現場勘查。昨晚7時許,事發時在此執勤的文藝路中隊民警李展說:‘當時這位年紀約60歲的老太太正帶著孫子要過馬路,不小心被26路公交車撞倒卷入車底。我趕緊查看傷者情況,隨后撥打120,還不斷和傷者說話,讓她保持清醒。老太太一再叮囑我要照顧好她的孫子。"(此乃原文,只是刪除一些沒用的東西)請問可以這么寫新聞嗎?!
三言兩語
只會傳圖片心中沒有半點對人命的憐憫,微博是你們這種人可以玩的嗎?
舉手之勞,救人一命,何可何不可?
廣州公安
微博能使某些人上癮,無論遇到什么事,不是想自己能做什么而是忙著拍照、發微博。發生車禍時,老人被卷在車底,有良知的人應該盡一份力或撥打求救電話,可冷血者卻把自己當做看客,甚至還饒有興趣地在拍照。其實做個善良人,遠比做什么微博控要高尚重要。
即便是微博控,也不要為了“直播”車禍,而冒險拍照發微博,千萬別因小失大后悔莫及。路遇車禍,請及時撥打110和120等緊急電話幫助報警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