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物種入侵年損失上千億元
2013年10月24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南昌10月20日電(記者郭遠明 溫美良 甘泉)近年來,外來物種入侵一再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從去年廣西柳州市重獎垂釣“食人魚”到近期南寧市發現“田園殺手”——非洲大蝸牛,這些外來物種的入侵給中國生態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更造成中國每年上千億元損失。
日前,在南昌召開的中國生態學學會2013年學術年會上,外來物種入侵成為來自全國各地生態學專家和學者探討的熱點話題。不少專家認為,在加強開發防治技術的同時,中國亟待完善立法以有效防控外來物種的入侵。
外來物種入侵是全球性的生態問題。中國是世界上遭受外來物種入侵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中國生態學學會副理事長、中山大學生態與進化研究所所長彭少麟說,在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公布的最具危害性的1000種外來生物中,侵入中國的就超過一半以上,中國每年因外來物種入侵造成的損失高達上千億元人民幣。
對此,農業部入侵生物預防與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員萬方浩提出,防治外來物種入侵是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的一個薄弱環節,建立和完善控制外來物種入侵的法律體系是當前最為迫切的任務。
彭少麟也表示,外來物種入侵的防控是一個系統性工程,涉及環保、衛生、動植物檢疫、海洋、草原、農業、林業等多個部門。在外來物種入侵防控方面,各部門只能在其權限范圍內制定相應的措施。這種“單打獨斗”的局面,嚴重地制約了中國在外來生物管理和控制方面采取全面、有效的防治行動。因此,從長遠來看,抵制外來物種入侵最根本的還是需要國家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據悉,中國在20世紀50年代就在部門規章中確立了國內不同地區之間引入農業物種的管理規則。但中國政府真正意識到外來物種入侵的危害是在20世紀末以后。本世紀初,中國才開始制定一系列與外來入侵物種防治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并建立相應的監督管理機制。
但萬方浩分析認為:“目前中國已有的一系列與外來物種入侵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散布于環境與資源保護、動植物衛生檢疫的相關法律法規中,還沒有一部專門的外來物種管理法規。”由于缺少專門法律,各個分散法律法規中的有關規定不夠明確,再加上這些法律法規的執行分屬多個不同部門,造成在防治外來物種入侵問題上責權不明。
與會專家表示,發達國家在防治外來物種入侵方面已經建立了相對完備的法律體系,從法制高度來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的防治與管理。中國立法可借鑒國外先進經驗。此外,專家建議,除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外,政府部門還應建立外來物種引進的風險評估機制、綜合治理機制及跟蹤監測機制;在政府內部建立跨部門的政府咨詢和綜合決策機構,提高外來入侵物種防治領域的行政效率。同時,要通過專項宣傳,提高公眾防范外來物種入侵的生態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