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把國人自己評選“中國最值得外國人去的五十個地方”這件事,概括為“為外國人的眼光爭寵”,恐怕是曹林先生的劍走偏鋒了。道理很簡單,現在世界無大戰,總而言之,大家在和平著、發展著、賣弄著、風騷著,地球村的村民們閑了也要串串門。朋友來了去哪里?參與評選的人多認為“這五十個地方值得一去”,這正好比曹林先生不定哪天興之所至
,會對他的朋友們說:“瘦西湖是揚州最值得去的地方”———這當然與“爭寵”無關,如果說是“羞辱”,則更有夸張之嫌了。
不過,前提雖然假的,但問題卻是真的。就是說,曹文中指出的“在乎外國人的眼光”的問題,在中國社會的確廣泛地存在并且居于主流:比如我們的媒體經常喜歡將“X國輿論盛贊中國如何如何”做成大黑體字標題就是一個證明。
“文化自卑意識”并不是從來就有的,中國人原來驕傲得很。孔子就說過:“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大意是說:你看,“夷狄”也有頭子,有單于、有酋長,但沒有文化,有什么用呢?不如夏朝、殷商,雖然國家亡了,但其精神卻永垂萬古,因為它有文化。
準確地說,“文化自卑意識”在中國近現代文化發展史上,也可稱源遠流長。20世紀二三十年代,以陳獨秀、胡適、魯迅、錢玄同、吳虞等為代表的先哲們,在反思中國近代以來落后挨打的教訓時,把賬算到了中國傳統文化頭上。不僅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等口號,甚至還要“廢除漢字”,胡適、潘光旦、張競生等更說連中國的人種都要改良,而方法竟是和洋人雜交。幸虧這個辦法的可操作性不強,否則的話我們現在還是不是黑眼睛黑頭發黃皮膚都未可知。
80年代以來,國門洞開。國人驚羨于西方的物質文明,越發自慚形穢,進而在經濟、社會、文化、制度等方面,進行了全方位的反思,甚至是自我批判和否定。
在這樣的心理背景下,“在乎外國人的眼光”幾乎是普遍的,曹文的批評,也可說是切中時弊。不過我以為,如果完全不在乎外國人的眼光,凡事我行我素,在當今的國際社會,恐怕是不太好混的,因為你要在公路上開車,就總得遵守交通規則吧?但早點是吃牛奶面包還是油條豆漿,就可以遵從自己的胃口,反正也不妨礙別人。完全沒有自信和主見,事事、時時、處處以外國人的眼光為轉移,無疑更是一種病態心理,結果可能會更糟。一個富有啟發性的故事是“父子騎驢”:父子倆完全按照路人的眼光行事,最后只好抬著那頭驢子走。
從長遠來說,中國人要徹底拋棄“文化自卑意識”,最終取決于我們能不能熔鑄出一種適應時代要求的新文化,而熔鑄新文化的主要原料之一,就是我們自己的傳統。炎黃以降,中華文明在數千年的時間內居于領先地位;近代以來,中國從亡國滅種的絕地中一躍而成為有影響的大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迅速從貧困邁入小康———所有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都是我們的文化有旺盛生命力的表現,這些傳統都需要我們的尊重和珍惜,歷史虛無主義的態度是完全錯誤的。除此之外,我們還應該以“拿來主義”的方式對待現代西方文化和其他文化。果然能夠這樣,則是否需要“在乎外國人的眼光”的問題,就會成為一個純粹的偽問題,連討論也都沒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