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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對“奶媽”這一職業褒貶不一;
勞動部門認為該職業有待社會檢驗
近段時間以來,“奶媽”這一職業悄然出現在長春市場。記者從一家可提供“奶媽”服務的家政公司了解到,出來做“奶媽”的都是家庭困難的哺乳期婦女,而雇傭“奶媽”的都是因各種原因不能給孩子喂母乳的家庭。昨日下午,記者見到了“奶媽”李穎(化名)。李穎告訴記者,自己做“奶媽”也是出于無奈……
中介公司 “奶媽”供不應求 月薪2600起
一提起“奶媽”,人們常會把它和剝削聯想到一起。可半個世紀后,“奶媽”這一職業再次出現在我們身邊。
一提起“奶媽”,人們常會把它和剝削聯想到一起。可半個世紀后,“奶媽”這一職業再次出現在我們身邊。6月23日一早,記者來到省婦幼保健院附近,想通過幾家“月嫂中介”了解一些關于“職業奶媽”的事。在第三家家政公司,工作人員小李告訴記者,目前長春市只有她們這兒可提供“奶媽”中介服務。
“在我們公司登記的‘奶媽’不少,但大多在崗,而且簽了合同,閑著的只有兩個。”小李說,“奶媽”這一職業是從去年開始興起的。“很多年輕的媽媽奶水不足,導致孩子一出生就吃不到母乳。雖然市場上有很多種奶粉,但都不能和母乳的營養比。現在‘奶媽’工資最低2600元一個月,雇主必須供吃供住。”小李告訴記者,前來登記做“奶媽”的大多是家庭生活比較困難的哺乳期婦女,她們需要這筆錢。“她們要是和雇主簽約了,自己的孩子怎么辦?”記者問。小李說,如果碰上一些通情達理的雇主,就會同意“奶媽”把她們的孩子也帶過去一起喂養,但大多數雇主不愿這樣做,而做“奶媽”的也只能忍痛提前給孩子斷奶。
小李說,“奶媽”每個月都會體檢一次,如果雇主不放心還可以領著“奶媽”當場去醫院檢查,健康絕對不是問題。“雇傭之前需要先簽合同,雇主和‘奶媽’都不能違背合同。一般簽約都是簽一年的,直到孩子斷奶。”小李說,在雇傭過程中,如果關系處得好,“奶媽”還可以幫雇主干些家務活。
“奶媽”自述 無奈做“奶媽” 最想找個好雇主
經過幾次約見,昨天下午記者終于見到了26歲的“奶媽”李穎(化名),李穎的女兒已經4個多月大了。談到為什么選擇做“奶媽”,李穎露出了一絲無奈的笑。“我是山西人,來長春6年了,曾做過很多工作。像服務員、售貨員什么的。后來,我認識了現在的愛人,他那時是我們飯店的保安。”李穎說,女兒出生前兩個月,她把遠在山西的母親接了過來,主要是想有個照應,但多一個人吃飯也增加了家里的負擔。“這不,孩子現在也快5個月了,我就想出來找個工作,后來中介公司的人說,像我這樣的做‘奶媽’最合適,賺得多還省心。”
李穎說,不久前她見過一個雇主,但后來還是因為舍不得自己的孩子而放棄了。“現在孩子逐漸大了,我心里也就好受多了。如果可以的話,我還是希望把孩子也帶過去。要是雇主不同意的話,我就只能讓我母親帶著了。”李穎說,她最希望的就是能攤上個好雇主。“我也是做母親的,誰的孩子都一樣。人家放心把孩子交給咱,咱就要對得起人家,也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市民 對“奶媽”這一職業褒貶不一
市民是怎樣看待“奶媽”這一職業的呢?張女士的女兒今年2歲了,對于“奶媽”這一職業,她表示如果母親沒有乳汁喂養孩子,那么請個“奶媽”也未嘗不可。但即將為人父的王先生則不這么認為,他認為“奶媽”拋下自己的孩子來喂養別人的孩子,這樣做無論對“奶媽”還是對“奶媽”的孩子都不是很人道。
社會學家 “奶媽”職業體現一種社會需要
省社會科學院的社會學家黎女士表示,“奶媽”這一行業正在慢慢地“復出”。
黎女士說,母乳是嬰兒的理想食品,母乳喂養對嬰兒有利,這就意味著“奶媽”這一職業有一定的存在價值。從倫理學角度講,“奶媽”和母親一樣,她付出了心血,養育了自己的孩子,又幫助了別人的孩子,是一種更偉大的母愛,應該有較高的回報。
醫生 “奶媽”喂養并不能完全替代母乳
省婦幼保健院的李醫生介紹,母乳中含有400多種營養元素及活性物質,有利于嬰兒大腦的發育,是任何奶粉制造商都無法仿制的,而且母乳中有豐富的活性免疫因子,為嬰兒提供“抗體”,保護嬰兒不受疾病的侵擾。
李醫生同時表示,非母體的乳汁不像母乳一樣會根據自己孩子的需要而隨時調整,所以在營養方面稍有欠缺,但好于奶粉。
勞動就業部門 這種新興職業還有待于實踐檢驗
至于“奶媽”這一職業是否合法,長春市勞動局的工作人員王新說,隨著社會的發展,像“奶媽”這種新興職業在不斷出現。但“奶媽”最終能否成為國家認可的一種新職業、擁有一套自己的職業標準,還有待于實踐檢驗。
( sohu-城市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