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信徒心目中的圣殿--布達拉宮 新華社記者 覺果 攝
新華網(wǎng)北京7月21日電(記者 魏武)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21日在此間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指出,在中國正在進行的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宗教力量作為社會力量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果引導得當,將能在許多方面發(fā)揮獨特的積極作用。
“宗教力量是中國在經濟社會建設中應予關注的社會力量之一,”葉小文說。
他表示,可以通過加強依法管理和堅持獨立自主辦教的方式,幫助宗教界抑制自身消極因素,弘揚積極方面,使其更好地服務中國的構建和諧社會進程,“這是中國宗教力量發(fā)揮作用的基礎”。
“推動宗教界發(fā)揮積極作用也為中國宗教部門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并取得突破性成果提供了可能。”
他說,包括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在內的各個宗教,都可以發(fā)掘教義中的積極因素,結合中國的實際,以各自的方式做出不同的貢獻。
葉小文表示,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中國宗教事務部門在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的一項重要任務。
他表示,對中國宗教事務部門來講,在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的基礎上,重要的是對宗教界加以引導、指導、主導和因勢利導,為它們提供導向和把握方向。
他說:“首先,要引導宗教界努力對教義做出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正確闡釋。”
他分析,信教群眾對本宗教教義的理解和認識,有很多來自于宗教教職人員的宣講和解釋。如果教職人員從正面進行宣講,教徒就會朝著積極有益的方向去做,反之就會走向反面甚至極端。
他表示,中國還將引導宗教界投身安老、醫(yī)療、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事業(yè)和積極開展海峽兩岸民間交流中來。同時可以提取宗教教義、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會發(fā)展、時代進步和健康文明的內容,為中國先進文化的發(fā)展提供有力支持。
葉小文說,“中國的宗教,特別是傳統(tǒng)宗教中,蘊含著大量的和平、非暴力、自然、和諧、慈悲、中道、平等、均衡發(fā)展等觀念,這些觀念在提倡環(huán)保、推進和平等方面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