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婦幼保健醫(yī)院張醫(yī)生:一個健康的女性從一出生開始,兩側的卵巢內就已經儲存了數(shù)百萬個未發(fā)育的“卵泡”,到成年后剩下10萬多個。但一生中大約只有400個左右能真正發(fā)育成熟,被卵巢釋放出來,扮演創(chuàng)造生命的角色,其余的便自行退化。在每個生殖周期中,兩個卵巢交替有十幾個卵泡一起發(fā)育,但最后只有一個卵子成熟排出,能和精子結合成胚胎。據(jù)有關部門統(tǒng)計,在中國有生育障礙的夫婦比例大約是10%至15%。對于一小部分女性來說,患上輸卵管或激素分泌異常等生理疾病,引起不排卵或排卵異常,導致不孕不育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在這種情況下,為人母就成了可望而不可即的“夢”,除非她們有朝一日能有幸獲得她人贈送的卵子,與其丈夫的正常精子在體外結合后,受精卵再放入不育婦女體內發(fā)育生長。從這點上看,捐卵的意義實際上是幫助那些不育婦女獲得了為人母的權利,彌補了女性人性的殘缺,甚至有可能會挽救一個瀕臨崩潰的家庭?,F(xiàn)在的醫(yī)學技術完全可以達到這一點,目前,省人民醫(yī)院在這方面的技術還是領先的。從2001年初,中國就有了首家卵子捐獻機構,那是在廣州成立的一個不育診療中心。
南京佛心橋51號趙女士:我覺得如果年輕女性暫時不想生育,靠先進的技術冷凍自己的卵子,自體采集無可厚非。關鍵是她人提供卵子就值得探究了。大家都知道捐獻卵子能幫助不孕夫婦圓夢,但和捐精者一樣也會帶來道德倫理的思考:如果捐卵者的下一代成人后在社會上萬一有機會遇上,甚至相戀結婚,那不就是近親結婚了嗎?想想還是蠻叫人害怕的。正常的夫妻都是通過正常的途徑生育孩子,而對于“買”卵者或“賣”卵者以及由此產生的下一代,我個人覺得都是一種不公平,尤其是孩子,他們從一出生就被剝奪了知情權。捐卵者從中獲取酬金更使原先的一種“義舉”成為商品買賣。這是游走在法律和道德邊緣的行為,不應該提倡。所以,我想給卵子捐獻潑一潑“冷水”。
南京市級機關公務員吳小姐:設立卵子庫對需要的人是一種福音,這也是我們醫(yī)學界不小的進步。通過科學手段讓不孕者懷孕,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避免家庭悲劇或減少通過“包二奶”來達到傳宗接代的事情。但高興之余還是有點擔心,既然是卵子庫,就等于是一個“生命制造廠”,所以,管理一定要跟上。對于卵子庫,我認為還是要謹慎,因為這和克隆一樣,制造出來的是生命,還有遺傳性,如果亂了那就太可怕了。沒有孩子的人可能想法比較簡單,通過現(xiàn)代科學技術能夠實現(xiàn)自己的愿望,但這不是一個人、一個家庭的問題,而是一個民族的人口素質問題?,F(xiàn)在人們做事關注的只是一種形式,而不去注重結果,就像搞餐飲都是一窩蜂,什么賺錢搞什么。盲目之后的結果沒有人去為此負責,這比“克隆”更讓人覺得可怕。
南京劉洪律師事務所劉律師:卵子捐獻,肯定有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在日本法律是嚴格禁止販賣卵子的,而在美國,除了路易斯安那州外,出售卵子在各州均屬合法。“買家”通常對“賣家”的要求較高,基本要求無外乎就是才貌雙全,并符合指定的身高,具有運動或音樂方面的天分等。說得通俗一點,我覺得捐卵者就和我們常說的獻血差不多。獻血者和獻卵者、獻精者一樣,本意都是為了幫助別人,但后來因為捐血可以獲得報酬,于是就出現(xiàn)了“賣血大軍”,甚至有“血頭”組織賣血,就會對受助者和捐獻者的身體造成危害。我擔心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捐卵者、捐精者也會從原先純潔的“幫助”變成商業(yè)化的運作,社會倫理也會被報酬掩蓋。卵子交易涉及到醫(yī)學實踐、法律規(guī)范和生物倫理,是個復雜的問題。在此也呼吁有關部門盡早出臺相關法律,對卵子捐贈行為予以規(guī)范。
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