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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早報昨日報道,備受爭議的上海“孟母堂”近日對外發表《孟母堂家長聲明》,針對此前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先后“叫停”該學堂的做法,首次作出正面回應。《聲明》表示,“孟母堂”已經聘請律師,準備在9月1日前以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分別起訴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和上海市教委,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對于孟母堂,現在有兩點可以確定:其一,它現在的辦學形式是不合法的;其二,它的教育嘗試值得深思。對于這兩點,第一點具有優先性。輿論界有不少人甚至有些學者僅僅從“孟母堂”打破了義務教育的壟斷辦學、提供了新穎而富有挑戰性的教學模式等簡單方面著眼,就認為它值得肯定,這是本末倒置的看法。我們認為,義務教育需要大膽嘗試,但是,只有合法的嘗試才能是好的、才可能是對的。“孟母堂”要獲得法律支持,其前提只能是它自身的方式符合法律。
然而,我們更為關心的是,如果在“孟母堂”滿足法律法規的條件之后得到許可,它的辦學理念、內容、模式等等,是不是完全值得肯定?不可否認,現行教育模式存在諸多弊端,尤其充分表現在從義務教育階段開始,孩子們所受教育就與“真正的人”若即若離。相當部分青少年經過多年教育,仍然沒有明確的是非觀,沒有起碼的責任感,沒有基本的人格操守,沒有相應的人文素養,等等,為家庭和社會帶來很多問題。不少家長有鑒于此,對于讓孩子學習傳統經典、棋藝書畫等等表現出濃烈興趣。即使“孟母堂”這樣存在違法辦學的私塾,也有相當家長愿意將孩子送入受教,這無疑表現了對當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道德教育和人格培養的疑慮。
從教育的角度看,我們評價現行義務教育體制與“孟母堂”的辦學模式,需要使用同樣的標準———什么樣的教育才是符合義務教育理念的好的教育。顯然,現行義務教育體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適齡兒童受教育的權利,并最大可能地督促他們履行接受教育的義務,但由此造成教育的多樣性受到損害,并因此危及相當適齡孩子以適合自身特點的方式成長———比如個性、德行、人格等等養成。
傳統的私塾教育模式對于多樣性的實現,對于不同適齡兒童特殊性的關注,可能具有對于一部分適齡孩子的優越性。如果類似“孟母堂”這樣的私塾教育模式在滿足資質和條件要求后,能夠得到法律許可,它的確能夠成為實現義務教育的有益補充。但是,如果在現代條件下,僅僅偏重于傳統經典尤其側重在儒家經典上來實現現代教育的理念,我們認為,對于適齡孩子,這不是真正“好”的教育。
一個現時代的適齡孩子,必須接受適應于這個時代自身的教育。經典當然是可貴的,但脫離了當下的現實去對傳統盲目地生搬硬套,只能適得其反。抽象點說,閱讀與學習經典當然有助于培養人文素養,然而,對于究竟該做一個什么樣的人,這完全是一個具體的、歷史的問題。比如,我們要培養一個富有知識、充滿仁愛精神的人,這樣的人在經典(如“孟母堂”讓學生們背誦的《論語》等)中可能是“父母在不遠游”的孝子,可是在今天的時代,我們真正需要的是具有明確權利義務觀念的、具有自主自覺能力的公民。一個現代的公民可能是孝子,但傳統的孝子并不一定是一個合格的現代公民。對于現代公民而言,傳統中的東西不是一種源初性的生命本原,而只是生命的養料。孟母堂的辦學模式中,過分倚重經典,而忽略現時代優秀的文化成分,與培養一個現代公民的方向不相吻合。
當代教育的理念,一個應有之義是能培養可以獨立自主生活在社會中的、具有相應行為與責任能力的社會主體。在“孟母堂”的教育內容及其方式上,我們憂慮地看到,它可能使受教育者遠離這個目標。
我們反省當下義務教育體制的同時,對于新的嘗試,也必須具有批判的眼光。
(東方早報特約評論員 郭美華 劉景 任大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