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到位做好疏導上訪工作
據統計,2005年”大接訪”以來,江西省永新縣公安局共受理群眾信訪案件122件次,受理信訪數量呈下降趨勢。針對這一情況,永新縣公安局認真總結分析原因,繼續完善內部工作機制,積極疏導矛盾糾紛,取得了較好效果。主要做到以下四個到位。
一、組織到位,完善局領導管理機制。永新縣公安局成立了由局長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了專門機構和人員,研究制訂了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的工作方案。同時,永新縣公安局局注重把提高辦案質量作為解決涉法信訪問題的關鍵,確保不發生因不嚴格依法辦事、辦案而引發的各種信訪問題。在保證辦案公正性和透明度的基礎上,對當事人加強教育和疏導。
二、接訪到位,完善分類處理機制。永新縣公安局要求信訪接待人員本著對群眾負責的態度,迅速、…耐心、細致地解答當事人提出的問題,對受理的信訪案件要及時進行登記、分類,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歸口處理。永新縣公安局局堅持因案而宜,突出重點抓關鍵:對因案件周期較長而導致的上訪,通過規定辦案期限、案件督察等多種形式,避免“久拖不決”;對因當事人不懂法而導致的上訪,通過建立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的法律咨詢服務體系,積極為來訪群眾解疑釋惑;對不屬公安機關管轄范圍的案件及時移送其他主管部門辦理,對迫切需要處理的涉法上訪案件,下發督辦函限期辦理,必要時由局領導掛牌督辦;對老上訪戶建立“信訪檔案”,加強教育引導,對以上訪為名煽動鬧事等違法行為則及時依法處理。
三、責任到位,完善工作運行機制。全面落實上訪首辦責任制,明確局辦公室信訪室作為接待上訪的第一責任部門,首次受理信訪的案件承辦人是第一責任人,規定凡上訪案件必須由辦公室信訪室統一掌握,專案登記;案件處理具體由分管局領導和局辦公室負責,督察大隊配合督促落實,確保每一上訪案件得到及時處理;信訪室及案件承辦人對首次受理的案件必須依法處理,負責到底。
四、制度到位,完善案件處理機制。為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提高接訪效率,永新縣公安局持之以恒地堅持“局長接待日”制度,對重復上訪、告急上訪和老上訪戶來局反映問題,局長必須親自接談、親自督辦。永新縣公安局還建立了由局領導親自參與調處制度,規定凡重大群體性上訪,或由信訪室和有關部門多次調處仍未解決的信訪案件,局長或分管局領導必須親自接待當事人,進行調查取證并督辦處理。
(永新縣公安局 吳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