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周刊
對于醫生收取紅包,民意普遍表示強烈的反感——但是,這些對紅包表示義憤的人如果成為當事人,他也會想盡辦法去給醫生送紅包。這才是問題之所在
文/秋風
在中國,紅包是一種文化。逢年過節,老人會給孩子封一個紅包;到了年終,老板也可能給伙計封一個紅包;別人過紅白喜事,街坊鄰居、同事朋友也會送上紅包。有人會說,這其實是一種交換關系。是的,這當然是交換關系,但是,金錢一旦裝入紅包,也就文明化,非金錢化了。一個印上若干圖符的紙包,讓那筆金錢帶上了情感溝通的意味。
但是,倘若一位患者家屬在手術前向主刀醫生送上一只紅包,屬于什么性質呢?
8月9日,北京市衛生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負責人稱,在衛生行業治理商業賄賂工作中,個別媒體將“紅包”誤以為商業賄賂是不準確的。他認為,商業賄賂是生產廠家、醫藥公司和醫療機構之間的不正當交易行為,而“紅包”是指醫患之間收送的禮金。收送“紅包”是不正之風,也要認真進行治理,但與商業賄賂是不同性質的問題。
這種解釋不能說沒有一定的道理。現實中,醫生收取的紅包其實有兩大類:一類是醫藥代表送上的紅包;另一類是患者送上的紅包。應當說,前者無疑是一種收取商業賄賂的犯罪行為,而這種行為近些年來非常普遍。
北京市那位負責人所說的是后者,即患者送給醫生的紅包。這是不是受賄,法律界存在很大爭議。原則上,假如能認定醫生是國家工作人員,則醫生收取患者紅包就屬于受賄。問題是,醫生是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即使在完全的計劃經濟時代,也是一個很難確定的問題,因為他并不行使行政管理權。到今天,醫院在很大程度上已經采取企業化經營模式,醫生更多地相當于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醫療服務機構的員工——若醫生不符合受賄罪的主體資格,收取患者紅包,自然也就難以構成受賄罪。
但很顯然,對于醫生收取紅包,民意普遍表示強烈的反感。應當說,此時,這些民眾是休謨、斯密等蘇格蘭道德哲學家所描述的“公正的旁觀者”,他們所做出的判斷,應當就是這個社會的主流道德判斷——但是,這些對紅包表示義憤的人如果成為當事人,態度可能就會發生根本性變化,他也會想盡辦法去給醫生送紅包。這才是問題之所在。
可以設想,生活于中國文化傳統中的公正的旁觀者,必不會籠統地反對紅包現象,甚至也未必完全反感醫生收取紅包。當一個已經瀕于死亡的人被醫生挽回生命,其家人心存感激是很正常的。以前的名醫年年都會接到一些牌匾,后來它被簡化為錦旗,也曾經流行過患者給醫生所在單位寫表揚信。由此更進一步,患者假如庸俗一些,送上一些財物,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也可以說這是“賄”,這個字在古代的意思其實就是“禮物”“饋贈”。
但今天,紅包的性質似乎已發生了巨大變化:從事后表達感激的饋贈,變成了一種事前購買服務的預付。也因此,它幾乎成為一種強制性制度,而喪失了其自愿的性質。在“公正的旁觀者”看來,醫生收取紅包就是令人厭惡的。
然而,患者家人之所以鉆門路送紅包,是因為患者及其家人通過日常在醫院的經驗及他人的見聞,對于醫生的職業倫理產生了嚴重懷疑。他們預設:醫生是一些貪婪之輩,按照醫院的定價付款,是買不到他們的良心的,把自己的身體交給他們之前,最好先賄賂他們,購買到他們的良心。患者及其家人實際上是通過送上紅包,購買了自己的一種安全感。
這樣的預設絕非空穴來風,但也對醫生嚴重不公。平心而論,那些沒有送紅包的患者,未必就曾在醫生那里遭遇過顯著的不公平待遇。不過,過去十幾年來,在醫生與患者的之間,關于對方的形象認知,形成了一種正反饋,它是這樣一步步形成:人們對醫院的商業化經營不滿,醫生也被迫完成醫院的經營任務,成為商業賄賂的受賄者;公眾因此對醫生的職業倫理表示懷疑,患者為了購買安全感而給醫生送紅包;生活于商業化時代的醫生可能一直覺得自己的正規收入與付出不相稱,為彌補收入預期與實際收入間的差距,而坦然接受了患者的紅包;這證實了人們關于醫生貪婪的判斷。于是,送紅包就成為一種制度。
在這里,匆忙地談論犯罪無濟于事——畢竟,如果醫生收取紅包是犯了受賄罪,那送紅包的患者是否也得承擔行賄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