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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授精手術前,夫妻雙方需要做好最大程度的心理準備
新聞名詞:人工授精是用其他男子提供的精液進行人工授孕,主要針對的是男方無精、嚴重少精、死精或有遺傳性疾病,夫婦間因特殊血型或免疫性不相容因素導致不育等狀況。供精人工授精常被人們稱為“借精生子”。
借精寶寶是使用他人的精液通過人工受精的方式得到的小孩。人工受精幫助不少夫婦圓了寶寶夢,但也與社會、倫理、道德等產生碰撞。10月30日,在東方醫療集團,記者了解到一起“借精寶寶”遭父親拋棄的悲劇。
痛心事例:
妻子懷孕 丈夫性情大變
6年前,32歲的雨婷和雷子經人介紹戀愛了,結婚后,雨婷始終沒有懷孕的跡象。一次檢查,雷子查出了先天性無精癥,這意味著兩人根本不可能有自已的小孩。四處求醫,他們在去年初找到了東方醫療集團生殖發育中心。
當得知可以生個“借精寶寶”,雷子迫不及待要嘗試這項新技術,結果雨婷成功受孕。經過十月懷胎,今年初,白白胖胖的兒子出生了。按常理,雷子應該高興才是,但事實上,雷子臉上少了笑容,變得冷冰冰的,偶爾還會對雨婷說上兩句風涼話。
疑惑之下,雨婷和丈夫進行了一次懇談,她從丈夫口中得知了一個可怕的事實。原來,丈夫每看到妻子疼愛兒子的表情,就十分生氣,一想到兒子不是他的,便氣不打一處來。從此,夫妻紛爭不斷,感情陷入冰點。最后,雷子竟夜不歸宿,兩人不得不協議離婚。現在,兒子由雨婷撫養。
原以為離婚后,前夫會按期支付兒子撫養費,孰料,雷子漸漸地以各種理由拖延。
專家論壇:
借精寶寶挑戰各方觀點
人物:遼寧省社會科學院的研究員張思寧
觀點:情理、倫理上都應承擔義務
由于男子患有無精癥才接受人工授精,有了借精寶寶。當初,妻子抱著一種理解,一種無私的愛,一種對家庭的一種付出生下了孩子;后來,丈夫卻選擇了放棄,這有悖道德觀。其實,無論從情理或倫理上講,這對父子雖然沒有血緣關系,但雙方都有責任和義務,這位父親應當履行自己的職責!
人物:遼寧公正律師事務所律師范海斌
觀點:孩子受法律保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只要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視為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婚姻法》相關規定;再加之有術前知情同意書做保證,做父親(丈夫)的不應該拒絕承認妻兒,必須盡到相應的法律責任。
人物:東方醫療集團周淑梅院長
觀點:深思熟慮選用個體特征接近者
像這種借精寶寶出生后被父親拋棄的,是第一例。但通過對成功受孕的夫妻了解發現,他們中間也有個別家庭出現了丈夫由熱轉冷的情形。為此,周淑梅院長表示,進行供精人工授精手術前,夫妻雙方需要深思熟慮,做到最大程度的心理準備。另外,確定無精癥一定要多方驗證,不能單憑一家之詞,盡可能用所有手段認定沒有精子存在。而在選取精子時,專家建議夫妻雙方可到人類精子庫進行選擇,盡可能選擇在血型、供精者的個體特征上與丈夫吻合者。(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本報記者 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