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西藏信息中心
藏族的喪葬習俗比較特別,分塔葬、火葬、天葬、土葬和水葬這五種,并且等級森嚴,界限分明。采用哪種葬儀,同時也主要取決于喇嘛的占卜。
塔葬 賢能大德圓寂后的一種高貴葬儀。有名望的活佛圓寂后,除大規模地誦經作法以外,要用水銀和“色拉”香料水、樟腦水、藏紅花水等沖洗腸胃,用樟腦水、藏紅花水等擦拭尸體表面,然后用絲綢包扎,穿上袈裟,置于靈塔之中,將遺體保留下來。每天由侍守的喇嘛點上酥油燈晝夜供奉。靈塔種類很多,有金靈塔、銀靈塔、木靈塔、泥靈塔等。靈塔的不同等級,是根據活佛的地位高低而定的。達賴、班禪圓寂后用金靈塔,其他活佛只能用銀、木或泥靈塔。
火葬 從藏族傳統意義上說,火葬也是一種較為高貴的葬儀方式。其具體方式是把酥油倒在柴草上,然后將尸體火化,斂起骨灰盛入木匣或瓦罐中,埋在家中樓下或山頂、凈地。墓似塔形。也有揀起骨灰帶至高山之巔,順風播撒或者撒在江河之中的。而德高望重的活佛、喇嘛施行火葬后。骨灰盛入金質或銀質的小塔內。有的將骨灰置入塔內時,還同時盛入一些經典書籍、佛像、法器、金銀財寶。以供人膜拜的這種塔一般名為靈塔或靈骨塔。
天葬 藏族較為普遍的一種葬俗,亦稱“鳥葬”。用于一般的農牧民和普通人。藏族佛教信徒們認為,天葬寄托著一種升上“天堂”的愿望。每一地區都有天葬場地,即天葬場,有專人(天葬師)從事此業。人死后把尸體卷曲起來,把頭屈于膝部,合成坐的姿勢,用白色藏被包裹,放置于門后右側的土臺上,請喇嘛誦超度經。擇吉日由背尸人將尸體背到天葬臺,先點“桑”煙引起來禿鷲,喇嘛誦經完畢,由天葬師處理尸體。然后,群鷲應聲飛至,爭相啄食,以食盡最為吉祥,說明死者沒有罪孽,靈魂已安然升天。如未被食凈,要將剩余部分揀起焚化,同時念經超度。藏族人認為,天葬臺周圍山上的禿鷲,除吃人尸體外,不傷害任何小動物,是“神鳥”。天葬儀式一般在清晨舉行。死者家屬在天亮前,要把尸體送到天葬臺,太陽徐徐升起,天葬儀式開始。未經允許,最好不要去觀看。
水葬 經濟條件較差、雇不起喇嘛的人家死了人時或死者是孤寡、幼童時,一般用水葬。水葬時,將尸體背到河邊支解后,投入河中。也有的地方用白布或毛毯將尸體裹捆,然后墜上大石棄之河中,以供奉“河神”。
土葬 對于藏民族而言,是最次的一種葬儀。一般患有麻瘋、天花、炭殖等傳染病的人以及強盜、殺人犯死后用土葬。土葬大概有兩個含義:一是,根絕瘟疫的流行,二是,懲其罪過,打入地獄之意。
喪葬的禮儀與禁忌
藏族地區不論何種葬儀,出殯前都要請憎人念經以超度亡靈。喪葬結束后,49日之內每逢七要做佛事,俗稱“七期薦亡”。頭一七,親朋好友到死者家中,幫助死者親屬包括男女老幼洗頭,以示哀悼完畢.以后每逢七日便要請僧人念經,到寺廟供燈添油,為死者超度。到了最后一七,舉行盛大祭祀,親朋好友都前來向“超度像”獻哈達,撫慰死者家屬。
藏族喪葬禮儀與禁忌因地區和葬式的不同而有區別。在甘孜州德格縣和雅江一帶土葬時,老年人葬高處,年齡越小葬得越低。丹巴一帶土葬時,尸體人坑掩土后,嚴禁上任石頭,意為怕死者受壓;”停尸期間嚴禁狗貓入內,怕引起尸體復起。
甘孜地區水葬時,背尸者一年忌參加熱鬧活動,身上不能帶紅。親屬要忌一年的喜慶,但送葬人卻無需避忌什么。德格龔埡地區,送葬被認為是一種積功德,所以村中人要爭搶去送葬。在甘青藏區,人死后家屬把帽子翻戴,發辮上系白羊毛,腰帶兩端束于肚前,表示服孝。在49天內不參加任何娛樂活動,表示哀悼。
藏族忌諱直呼死者的名字,只稱亡人。若有人無故直呼死者的名宇,就被視為對死者親屬最大的侮辱和挑釁。
現以天葬為例,就衛藏地區的喪葬禮儀與禁忌作最一般的介紹。
人死后,先把死者放在屋內的一角。尸體用白布圍上,并用土坯做墊,不能用床及其他物品。因為尸體背走后。土坯也隨之扔到十字路口,人之靈魂就不會滯留屋內了。人死后,家人一律不梳頭、不洗臉,取下一切裝飾,也不能笑,不能高聲說話,更不能唱歌、跳舞。死者家門口,吊掛一個紅色陶罐,罐口用白羊毛或自哈達圍上,罐內放人三葷(血、肉、脂)、三素(乳、酪、酥)拌成的糌粑,用火點燃,使之冒煙,并每天添加,送給死鬼吃。
一般停尸3天,擇日舉行出殯儀式。出殯幾乎是天不亮的時候就開始,出殯的前一天把死者衣眼剝光。四肢捆成一團,用白氆氌蒙上。出殯那天早上,從放尸體的屋角,到家門口用糌粑劃一條線,然后由死者后代沿白線把尸背到門口,以盡孝道。到了門口,再由司葬者背尸至天葬場。當死者被背起時,后面有一個與死者同齡的人,一手拿掃把,一手拿破方簍,把糌粑白線掃掉,并把掃把、墊尸土坯統統放在簍里,緊跟尸后,走到十字路口,扔到路口當中,把鬼送走。這天早晨,親朋好友都來為死者送行,每人拿一柱香,一直送出城。
死者家人是不能到天葬場的,背尸人和送葬者均不得回頭望,并在這兩天內,司葬者及送葬者也不能到死者家中,防止將死者靈魂帶回家中,使家庭遭厄難。
到了葬場,先在葬臺附近焚香,鷲習慣見煙飛來尋食。司葬者便開始肢解尸體,若死者是僧徒,先在背上劃個有宗教意義的花紋,接著是剖腹、取臟、切肉、剝去頭皮、割掉頭顱,最后剁肉搗骨拌以糌粑喂食鷲。如果有沒喂盡的骨肉,就要一塊不剩地揀起,燒成灰,撒向四方。總之,要一點不剩地把尸體處理掉。至此,天葬儀式才告結束。
藏族奇特的葬禮——天葬
天葬在藏語里被稱為“施鳥”。一些漢文著作中又稱作鳥葬,風葬等.天葬在藏族的葬俗語中最為獨特,也常被其他民族所誤解,清朝的駐藏官員們常斥責天葬為“無倫無理,殘忍為甚‘,“此等行事,下同畜類”(《衛藏通志》),皆痛恨至極。還一度想禁止天葬,改革這種葬俗。當今的不少人同樣把天葬視為不文明行為,或作為異聞趣事書之于報刊。奇特、怪異、難以理解,是其他民族中的大多數人對天葬的看法。
如從人類社會的早期葬借(舊石器時代)考慮,則天葬與那時的棄尸荒郊野外的葬法似一脈相承.但從藏族社會來看,則天葬的起源就顯得復雜起來.根據歷史傳說,吐蕃的贊普止貢死后,尸體遺留人間,遂建陵墓.之后有了建造陵墓的習慣,吐蕃的歷代國王都實行土葬。但在這之前是不是土葬的呢,現在尚無資料可考。另外,藏族人或居山區從事農耕,或居原野以游牧為主,或居森林以狩獵為主,因而產生了復雜多樣的文化,包括葬俗亦是如此.因此在談到藏族文化或習俗時,說明時、空尤為重要.一些邊遠的游牧地區(如西藏東北部一帶)自古實行‘棄尸葬法“,但與后世的天葬又有區別。天葬的風行,大約是公元十一世紀以后,即農業地區的葬俗發生了重大變革,由土葬變為天葬,并有了一定的儀式。
天葬的實行與藏傳佛教的復興及印度文化的大量輸入有關.即后世的這種天葬源自于印度,恒同時又形成了地方特色。《大唐西域記》(卷二)記載印度葬俗時云:“送終殯葬,其儀有三:…“.三日野葬,棄林(食+卜)獸。”《智度論》(卷三):“王舍城南,尸陀林中,多唐死人,諸鷲常來墩之,還在山頭。“藏文資料中亦多有“尸林”(又譯寒林即棄尸之處,同于藏區的天葬臺)的記載,其中八大尸林是密宗的著名修行地,《蓮花生大師傳》中有明載。印度這種讓野獸或禿鷲來吃掉尸體的葬法,與藏族的天葬類似.《大唐西域記》載印度的葬俗有三種,那么這種葬巴是否與佛教有關或是佛教的創制呢?回答是否定的.因從佛祖釋迎牟尼起,印度的僧人皆實行火葬.天葬可能是印度古已有之的葬俗,只是佛教等所提倡的‘形滅神離“、“慈愛布施”等學說,及舍身飼虎等故事,對天葬存在的合理性,在更高層面上予以總結,并對天葬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
天葬傳入藏區,終為大多數人所接受,確與佛教有關,尤其與佛教密宗有關.密宗將尸林視為特別的修遭場,被認為是空行母會聚的地方,可以得到加持。同時在尸林的特殊氛圍中,是克制自身的恐懼感,考驗修道者的毅力、消除雜念幻覺的最佳環境。印度有所謂八大尸林,即東方暴虐尸林、北方密叢尸林,西方金剛焰尸林、南方骨鎖尸林、東南方怖軍吉祥尸林、西南方怖畏幽暗尸林、西北方啾啾聲響尸林、東北方狂笑尸林.此外,還有一些其他尸林.蓮花生大師就曾在這種尸林中修習,證悟無上密法.而其他的大密宗師、大成就者在尸林中修行、或在尸林中獲得空行母加持的記載,屢見不鮮。在藏旅地區最早建立專門的天葬臺,也是佛教密宗大師所首創.西藏著名的天葬臺之一止貢寺天葬臺,就是止貢噶舉派的相師仁飲貝(1143-1217年)所開辟的.相傳他在禪定中發現止貢山是位魔女身,東山似觀世音菩薩,南山如毗盧遮那佛,西山如金剛佛,北山如妙音女神,四面山峰的周圍有八個林子,如同印度的八大尸林,居住著八個神祗、食肉羅剃、骷髏鬼等,在林子之間游來逛去,神出鬼沒。他還看到八個林子間發出極強的光芒,在這片光亮中,他發現有一塊五彩繽紛的圣石豎在那里,上面以天然花紋寫著六字真經,如能在此天葬,死后可不進地獄由觀音菩薩引入天界.仁欽貝圓寂前宣布了他的發現,并在止貢寺附近建天葬臺(詳情見閻振中(光榮隨鷹背蒼茫而遠去)載《雪域文化》1993年春季號).止貢仁欽貝大師與天葬臺建立的故事,表明天葬制的實施與由宗大師的提倡是分不開的,同時認為天葬臺所具有的一種環境上的優越,適合榷超度的地方,即認為天葬是靈魂得以拯救,免除輪回之苦的捷徑。這里尸體成了對鬼神的祭品,即靈魂被神佛導入善理,而肉體布施給了那些幽靈.止貢寺也保持著在墳地(即天葬臺)修行的習慣,每位閉關修行者,首先要在天葬臺住三天三夜,以野修行者的膽魄和毅力.如此,我們可以說天葬臺及其葬儀的出現,足伴隨著由宗文化的傳播而出現的.
天葬的意義按佛教印說法,正如“施鳥”這兩個字所表達的,是一種獻供,或者說是布施行為。佛教提倡布施,大乘佛教還將布施列為“六度之一”,布施一般分為財施,包括財產和自己身體的某一部位或全部施舍給他人;無畏施,能令他人解除恐怖;法施,將至高佛法講授給他人。佛教極為重視第三種法施,認為功德無量。但也認為財施亦是一種善行,也能導致善報,佛經中進行財施(包括自己的身體)的故事很多。天葬就屬于這類布施行為,將自己的肉體奉獻給天葬臺上有形禿鷲和那些無形的生靈,從而在此生的最后做了一件功德。有形的禿鷲被視為神烏,在有些地方民間認為禿鷲是比丘(正式僧人)的化身,而那些無形的生靈(即肉眼看不到)包括餓鬼、飲血精靈等,按佛教的觀念來講是值得同情和慈悲的.天葬因此被理解成一種高尚的奉獻行為,同時也自有其特殊的場景對于解脫的益處.就此而言,佛教傳入后的天葬,與早期的“棄尸葬“有著根本的不同.天葬臺的選定也是佛教大師根據自身的慧觀能力,或者根據風水原理而選定的,十分嚴格。絕不足隨意選擇。
一種流行的觀點認為波斯拜火教的天葬與藏族天葬間有淵源關系,認為是波斯的天葬傳入高原后,為苯教所接受,成為藏族的葬俗。其實不然,藏族的天葬與拜火教的天葬絕然不同,拜火教視尸體為不凈,極端厭惡,棄置于塔中,任其腐爛,或讓鳥類食之,根本不是一種布施行為.蓄名探險家斯文·赫定曾親自到過拜火教的墳場,并在(亞洲腹地旅行記)一書中有祥盡的描述,從中可知,拜火教信徒們并不象藏族那樣將尸體處理干凈,而是扔進塔中了事(所謂的塔也就是圍塌),顯然藏族佛教式的天葬與拜火教的天葬間是涇渭分明,不能混為一談。
安多藏區實行天葬制,可能要晚于衛藏地區。而且與衛藏地方最大的不同是安多藏族中沒有專門的天葬師,大都是臨時性的。
《安多政教史》載拉卜楞寺密宗學院法臺年扎活佛洛桑隆多尼瑪(1801--1861年)去世后,“按噶當派的傳統將尸體施鳥”也說明噶當派特別提倡天葬。拉卜楞寺醫學院法臺貢卻頓約 (1787--1859年)去世后“遺體天葬施鳥”.日朝旺波(1743-1806年)去世時“指示把遺體進行天葬,施于鳥類”。可見十七世紀、十八世紀天葬在安多藏區已極為風行。安多邊緣的拉卜楞寺后面的山溝里還開辟了一座天葬臺,遠近各地的死尸都運往這里天葬,直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前期。“繞寺院背后,又進入一狹窄山溝,地名尕寺溝。溝不甚深,居南北方向。進溝半程,即向西拐,漸次上坡。坡上有一片空場,即為天葬場。場地平鋪砂石,山頂柏松油然。其中送葬婦女兒童,已在溝口折回,家屬及喇嘛坐千場地東邊。此時,參加葬禮的藏人,同聲高吼,將尸體由犁牛背上拖下,捆在葬場木柱端,旁邊燃起精粑、酥油、柴草的熊熊烈火,東邊喇嘛開始高聲誦經,家屬們口里亦念瑪尼經“。(丁土奇《尕寺溝觀天葬》),講的就是拉卜楞寺山后的天葬臺。
但到了現今,拉卜楞寺山后的天葬臺亦棄置不用,原因有二;其一,生態環境受到破壞,此間禿鷲愈來愈少,甚至野狗也被人打光了。實行天葬,尸體難以處理干凈。這種情況,其他地方也有。其二,受新觀念影響。在拉卜楞鎮上方處建有新式火葬場,并為大多數人所接受。自然對天葬愈加淡忘。筆者也聽到民間一種傳言,說每當天葬場送葬夠一萬人時.會出現一位“墳場主”(一種精靈)。拉卜楞寺后面的天葬臺上有據說有八位墳場主在起舞,麥明這個天葬臺已完成了使命。(才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