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7日來源:新華網
羅天柱 作者文集
廣東《信息時報》記者近日接到在東莞做業務的王先生報料稱,最近他總是收到陌生女子的電話,問他要不要“買處”。無獨有偶,該記者也在東莞一個論壇上發現了“朋友是否應該答應老板3個月10萬元的包養”征詢意見的帖子。一時間,“買賣初夜”成了一個熱議的話題。(中新網2006年12月26日)
筆者注意到,人們對于“買賣初夜”的議論,基本上都停留在就事論事上。反對者說,“處女”拿出來商品化本身就是一種觀念的錯誤,“賣處”女子人生觀、價值觀有問題。贊成者說,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誰也不該把自己的觀念強加到別人身上。其實,這種爭論并沒有多大意義,因為“買賣初夜”違背道德和法律是不言而喻的,強調這一點是畫蛇添足,否認這一點不值一駁。但是,分析一下“買賣初夜”折射出來的問題,倒是很有必要。
“買賣初夜”折射出的第一個問題是貧富差距的拉大。換句話說,“買賣初夜”的社會背景是嚴重的兩級分化問題。一些人弄錢非常容易,錢太多了,便用來“買處”淫樂。而另外一些人掙錢十分不易,養活不了自己,便出賣自己的處女身。這就是造成“買賣初夜”的社會原因。有資料顯示,我國社會兩極分化問題目前還是加劇的趨勢,這對于構建和諧社會來說,是巨大的壓力,也是嚴峻的挑戰。
“買賣初夜”折射出的第二個問題是道德的滑坡。無論是富人“買處”淫樂,還是窮人“賣處”糊口,都暴露了道德水準的下滑,嚴重點說是傳統性道德的淪喪。這對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來說,是巨大的壓力,也是嚴峻的挑戰。
“買賣初夜”折射出的第三個問題是法律的疲軟。稍懂一點法律的人都知道,“買賣初夜”實質上就是性交易,性交易無論何種形式都是違法的。“買賣初夜”與賣淫嫖娼一樣,必須受到法律的懲處。然而,事實上在一些地方,“買賣初夜”大行其道,使法律陷于尷尬境地。這對于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來說,是巨大的壓力,也是嚴峻的挑戰。
“買賣初夜”是個社會“毒瘤”, 透過這個“毒瘤”,我們看到了三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必須把解決這些問題納入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建設精神文明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建設法制社會的重要議事日程,及時割除這個社會“毒瘤”,有效防止其惡劣影響的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