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2007-01-25
□陳倉
“龍的傳人”、“龍鳳圖騰”、“龍是中華民族不容更改的圖騰”,年末歲首,各類媒體上關于龍與鳳的是是非非吵成了一鍋粥。不難看出,有些人企圖將龍鳳符號抬高到全民族的“圖騰”,這種做法是缺乏文化、歷史、考古和民俗常識的,也是不合時宜的。
“龍圖騰”沒有圖騰文化和圖騰制依據。中華民族的圖騰崇拜源于原始先民的生殖崇拜和田社崇拜。追根溯源,《中華百家姓姓氏圖騰》中有100個圖騰,沒有龍圖騰。其中龍姓的圖騰由上下兩部分組成,上部是一個油燈的燈臺,底座是個類似蟒蛇、龍蝦或海馬的圖案,疑似龍形但非龍圖,也就是說,龍姓亦非龍圖騰。燈臺在上,蟒蛇在下的圖案,只有可能是降“龍”的寓意,絕對不是崇拜“龍”的意思。百家姓的圖騰符號中有山丘、雷電、田地、房屋、弓箭、石器、木器、草木、飛禽、走獸、蟲魚、龜蛇,以及家畜家禽,圖騰里的動物圖案都是實有動物圖形,根本沒有后世虛構的龍。所謂“龍圖騰”純屬主觀臆斷,牽強附會。鳳來源于父系氏族初期,是黃河下游東夷族觀念中執掌鳥候歷法,主管季風,傳達天帝旨意的神鳥。圖騰崇拜制在父系社會已經衰微,先民流傳下來的玄鳥、冶鳥等的傳說與鳳的意義不同,所謂“鳳圖騰”實在離譜。
龍禁忌不是“龍崇拜”。蟒蛇是龍的原形,蟒蛇對遠古人類的威脅非常大,蟒蛇象征陰險、狠毒、暴力、神秘、狡詐。原始先民因恐懼、憎恨龍(蟒蛇)而生禁忌。遠古神話傳說中的蟒蛇及其變化之人物都是惡毒之物、不祥之物、禁忌之物,必欲除之而后快。在老百姓的原始宗教意識和迷信認識里,洪水、干旱、冰雹、雷電、暴風雨、臺風、海嘯、地震、火山噴發等災害都是“龍王爺”在興妖作怪,防汛抗旱是降龍除魃。所以,才有“降龍”、“屠龍”、“斬龍”之說。農歷二月初二是“龍抬頭”的日子,叫做“龍頭節”。民諺說:“二月二,龍抬頭,蝎子蜈蚣都露頭”,把興風作浪,刮風下雨的龍與蝎子蜈蚣等“五毒”相提并論。陜西關中冬小麥區必須進行春灌抗旱,在關中民間神話傳說中,“二月二”是紀念人類與東海小龍斗爭,取得春季抗旱勝利的紀念日。民間祈雨活動沒有效果時,老百姓就認為龍王爺不顧百姓死活,民眾便要“鞭打龍王”。電影《老井》里孫旺泉的爺爺因為“鞭打龍王爺”而被鄉民捧為英雄。民間舞龍、賽龍舟活動隱喻人類對“龍”的征服,而不是崇拜龍。舞龍活動來源于原始先民集體捕殺蟒蛇的行動,領頭的壯士用梭標扎龍(蟒)頭,眾人齊心協力,搖頭擺尾,把巨大的蟒蛇摔死在地。端午節的“龍舟競渡”活動起源于原始先民筑壩引龍(水生鱗蟲),捕捉、馴養“龍”作為水上交通工具的冒險活動,原始意義仍然是對龍的征服,而不是崇拜。民俗里的龍頭鞋、龍頭枕,民間用具、建筑物、織物里的龍鳳圖案都與崇拜無關,而多有征服、戲弄的意思。
所謂“龍的傳人”系臺灣藝人侯德健在上世紀80年代原創,然后被廣大“侯絲”訛傳。作家黎明先生曾在聚集大群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的“兩岸學者龍文化研討會”上提出“龍的傳人”的出處問題。兩岸學者一致認為“龍的傳人”沒有文化和學術依據,是臺灣音樂人侯德健首創并歌唱出來的。在漫長的專制長夜里,龍鳳是皇家“專利”,是皇權專制符號。在皇權專制的話語系統和專制文化里,從流氓皇帝劉邦到戰犯溥儀,龍是神秘嚇人的威權圖符,龍袍是皇帝專用服飾,皇帝是真龍天子,只有皇帝的子孫后代才是龍的傳人,私自制作穿戴龍袍意味著犯上作亂,誰敢說他是“龍的傳人”就是謀反。在兩千多年的專制時代里,龍鳳何曾作為全民族的“圖騰”?所以,龍僅代表皇權和封建王朝,只標志一姓,不標志百姓。帝制被廢除百年之久,“三座大山”被推翻幾十年,時至今日,如果還要以“龍的傳人”稱呼從皇權專制“龍”的壓迫下解放出來的新時代的公民,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封建皇帝們以龍自喻,裝神弄鬼,嚇唬百姓,追求皇權專制的政治合法性,現代人有這個必要嗎?
“龍鳳文化”作為“亞文化”現象可以研究,將龍鳳意識主流化、神圣化,大搞龍鳳崇拜太不合時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