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0 women.org.cn 來源: 勞動午報
■咨詢:
王某與梁某從小一起長大,兩小無猜,二人決定結婚。但依據我國法律,梁某和王某均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為達到結婚目的,二人隨旅行團在泰國參加了當地的宗教婚禮。回國后,二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請問:王某與梁某的婚姻可以認定嗎?
■專家解答: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規避我國強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規范的行為,不發生使用外國法律的效力。可見,王、梁二人盡管符合婚姻締結地(泰國)的結婚要件,但仍為我國法律所不承認。因此,該婚姻屬于無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