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潛規則:家丑不外揚?
嚴循東 2007年3月26日
君不見,好多位置坐得牢固且步步高升的一些領導,有不少是對其領導中的丑事從不談及,只言好不說丑的。他們對領導班子的丑事包括領導的個人“丑事”“也是守口如瓶”,對上對下真正做到了“家丑不外揚”。
有一某處級領導的司機,二十多年來,他一值是歷任領導身邊的“紅人”,該司機最大的 “成功”秘密是,對領導班子的丑事包括領導的個人“丑事”“守口如瓶”,從不外傳,故而深得歷任領導“信任”和“賞識”。
種種跡象表明,“家丑不外揚”已成為一些地方政府官場的潛規則。觀察一下周圍,我們不難發現,“包住單位丑事”成了很多單位領導的“鐵律”。一旦有人敢“越雷池半步”,單位領導的態度比執行法律法規還干練堅決——不是斷送個人政治前途永不提拔,就是被調走,甚至被開除。
這些領導的底氣何來?毫無疑問,這一“鐵律”源自于“家丑不外揚”這一“潛規則”。它維系很多單位在“丑事”面前集體抱成團,共同堅守“秘密”,防止上級發現,防止媒體及其他“搗亂”的人“捅婁子”,從而帶給“大家”共同的“傷害”。 這種“潛規則”的是實質是封建禮教的存續。應該予以批判。
其實,無論是官場還是其他各單位,流行“家丑不外揚”這一“潛規則”并不是什么新聞。比方說,郴州市李大倫、曾錦春和樊甲生等一窩腐敗分子就是遵循著這樣的一個“潛規則”攀比腐敗。當雷淵利倒臺后,在審查期間,雷淵利一句“論腐敗,在郴州只能排第12位”的語,竟然應驗了李大倫、曾錦春和樊甲生等大腐敗分子及其他一百多名“小蘿卜”。從雷淵利對自己的排位中不難看出,雷早對郴州腐敗的大體“形勢”是比較清楚的。換言之,雷淵利、李大倫、曾錦春和樊甲生等腐敗分子對誰在搞腐敗“心知肚明”,大家遵循著“家丑不外揚”的“潛規則”,維系著“共同腐敗”的 “利益圈”,因為,大家同是一根繩上的螞蚱,一損俱損。又如郴州市原市委宣傳部長樊甲生當上“礦難救火隊隊長”也是緣于“家丑不外揚”這一“潛規則”。再如貴州省六盤水市原副市長當眾對檢查組“撒謊”也是源于“家丑不外揚”這一“潛規則”。
老百姓常常感嘆“中央政策很好,下面政策好狠”。但是,中央又苦于得不到下面的真實情況,所以,總理每次下來考察調研總要“臨時停車”,以突破地方對中央實行的“信息”封鎖??偫淼摹芭R時停車”也“害苦了”一些地方官,弄得他們心驚肉跳。
“家丑不外揚”已成為一些地方政府與中央博弈的一個重要“潛規則” ,是中央政策難以落到實處的一個潛在的深層次阻力。要突破這個阻力必須打破“家丑不外揚”這一“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