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jīng)》第三章
嚴循東 2007年2月11日
【原文】: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圣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恒使民無知、無欲也。使夫知不敢、弗為而已,則無不治矣。
【譯文】:對國家的統(tǒng)治而言,要讓國家安定,就得讓民心純樸,要使民心純樸,就得讓民眾不崇尚才智和地位,才會使民眾不至于形成爭強好勝之心。也不要讓民眾向往珍物稀寶,社會上才不會出現(xiàn)偷扒現(xiàn)象。更不要讓民眾產(chǎn)生貪欲之念,才不犯上作亂。因此,圣人治理國家的方針就是:讓國民思想空虛而能填飽肚子,淡化民眾的理想而又能使身體強壯。總之,經(jīng)常讓民眾保持既無知識又無欲望的狀態(tài),而讓那些真正的聰明人又不敢不替國家效力,這樣的話,國家就一定會治理好。
【注釋】:從國家的穩(wěn)定認識,要一切聽從我的意志,才好治理,于是后來就有了法律。可老子將這種認識擴大了,沒有注意領域的區(qū)分。在這里老子是倡導以“以德治國”,國家重視賢才,意味著統(tǒng)治者沒有對百姓一視同仁,而抱有偏愛之心,此時百姓理所當然地爭當賢才,以獲得榮華富貴,但是賢才之所以能夠成為“賢才”,是因為有庸才作對比,所以根本不可能每個人都成為國家需要的“賢才”,于是各種不義之舉——買官、賣官、科場舞弊等便緊隨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