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征集卵子捐獻者,一次報酬5000元。昨天,讀者馬先生在某網站看到一則有關征尋卵子的啟事。
昨天下午,記者打開馬先生提供的網址,看到了這則4天前發布的啟事:“如果您是健康女性,年齡在18至30歲之間,每次取卵成功,我們將給予您5000元的營養費。”啟事下方還注明了電話號碼和電子郵箱地址。
捐卵者健康全憑自覺
隨后記者以捐獻者的身份與自稱姓翁的年輕小姐取得聯系。她熱情地向記者介紹了卵子捐獻的程序:捐獻者需自行準備一套包括捐獻者的身高、體重、年齡、血型、學歷和照片等在內的資料;而后等待通知,若大體狀況符合要求會盡快安排體檢和手術,手術當天即可支付5000元營養費。
“醫院都是需求方聯系的,醫院也是要通過一定的人情才能給做手術的,你放心,那邊都是38歲以上的人了,比你還著急。”翁小姐解釋,需求方是不會知道捐獻者詳細信息的。
捐卵中介業余網上牟利
翁小姐還表示,自己屬于個人行為,并不是公司運作。記者一再質疑這種捐獻形式的合法性,翁小姐耐心地解釋道:“這跟盲捐差不多,盲捐是到正規醫院備案捐獻,需求方不會知道任何信息。而這種捐贈方式對方能看到你的照片,但是你和需求方是不會見面的,我會作為委托人與雙方接觸。”翁小姐表示,自己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已經為100多對夫婦介紹過卵子業務,而且自己都是利用業余時間來做,平時還有其他的工作。當記者問到翁小姐的報酬時,她說:“這就與你沒關系了,對方是會相應給一些報酬的。”
此舉既違法又悖人倫
“這種捐贈太不靠譜了。”讀者蔡女士和李小姐認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如果捐獻者捐出的卵子孕育出的孩子與自己生下的孩子結婚,那他們的后代如何保證質量。這種沒有相關部門約束的個人非法行為若不制止,定會潛在非常大的倫理風險。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表示,私人介入卵子捐獻并帶有一定的盈利目的的確會造成社會倫理道德隱患。毫無資質、未經批準的個人就私自在網絡上發布消息是不妥當的。
北京君方律師事務所的李軍芳律師表示,翁小姐的經營行為是非法的。國家對于買賣、公開征集精子、卵子是明令禁止的,采用這種征求方式獲得卵子的行為是違法的。協和醫院婦產科郁琦大夫表示,根據衛生部相關規定,捐獻卵子者,須是接受醫學試管嬰兒治療的不孕者,若不孕者獲卵數在20個以上才可以捐獻。正常人是不可以捐獻的。若捐獻卵子供需雙方互盲,原則上不能買賣,但可提供營養補助。(葉曉彥)(來源:北京晚報)